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大壩三期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大壩三期發(fā)電有限公司2×600MW機組于2009年投產(chǎn)運行,年度生產(chǎn)干灰、爐渣、石膏和石子煤約135萬噸(濕態(tài)),招標范圍包括干灰、爐渣、石膏運輸、石子煤清理運輸服務和綜合利用,包括粉煤灰固體廢棄物(粉煤灰、爐渣、石膏、石子煤)卸放操作、運輸、綜合利用、運輸?shù)缆肺拿魃a(chǎn)清掃、清理、灑水抑塵。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本項目的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2.1負責 寧夏大壩三期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2026年干灰、爐渣、石膏運輸、石子煤清理運輸服務和綜合利用,包括粉煤灰固體廢棄物(粉煤灰、爐渣、石膏、石子煤)卸放操作、運輸、綜合利用、運輸?shù)缆肺拿魃a(chǎn)清掃、清理、灑水抑塵,三年共產(chǎn)生418.05萬噸固廢。
2.1.2.2投標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終止期間固體廢棄物年度運至招標人指定灰場的總量須≤年度固廢物總量的30%(第一年40%),且固廢年度綜合利用率≥70%(第一年不低于60%)。
2.1.3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3年,計劃時間于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服務地點: 寧夏大壩三期發(fā)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固體廢棄物(灰渣或粉煤灰或爐渣或石膏等均可)的處置或運輸或綜合利用服務的合同業(yè)績的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