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板塊威脅感知智能自動化處置平臺項目,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 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根據(jù)威脅情報平臺判定的攻擊行為,在其抵達內(nèi)網(wǎng)前進行智能自動化處置,實現(xiàn)安全防護的前 移,形成“流量+網(wǎng)關”檢測、攔截閉環(huán)處置,提升交通板塊網(wǎng)絡安全防護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
2.2 項目建設地點: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湄洲灣港口有限公司、欽州港口有限公司、洋浦港有限公司、(洋浦)油氣儲運有限公司、(唐山)煤炭儲運有限公司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交通板塊威脅感知智能自動化處置平臺項目
2.5.1 招標范圍:交通板塊威脅感知智能自動化處置平臺分析決策主服務器及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湄洲灣港口有限公司、欽州港口有限公司、洋浦港有限公司兩臺、 (洋浦)油氣儲運有限公司、(唐山)煤炭儲運有限公司威脅感知智能自動化處置平臺協(xié)同處置網(wǎng)關采 購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110天,工期說明:11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交通板塊威脅感知智能自動化處置平臺項目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nèi)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需提供所供產(chǎn)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quán)函文件
(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至少 具有1個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信息化相關建設項目的業(yè)績(須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金額頁和簽字蓋章頁)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5)投標人其他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7)聯(lián)合體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06-14 19:00:00時至2024-06-19 19:00:00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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