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標段劃分
2.1項目概況
2.1.1 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
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境內,距離省會西寧市中心公路里程約830km,距離格爾木市中心公路里程約35km,距離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線距離約40km,G109國道從下水庫西側約1km處通過,國道G109為三級公路,路基寬度7.5m,路面寬度6.5m,橋涵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道路狀況良好。格爾木市有G6京藏高速,向東可達西寧市,G3011柳格高速向北可達甘肅省,電站下庫距離高速路入口公路里程28km。電站總裝機2400MW,屬日調節(jié)抽水蓄能電站,連續(xù)滿發(fā)小時數(shù)6h,安裝8臺300MW立軸單級混流式水泵水輪機組。電站樞紐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tǒng)、地下廠房及地面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電站屬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Ⅰ級建筑物設計。
2.1.2 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電站
南漳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李廟鎮(zhèn)境內,距離武漢市公路里程約380km,距離襄陽市公路里程約 120 km,距離南漳縣公路里程約 60 km。
南漳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為 1800 MW,安裝 6 臺單機容量為 300 MW 的可逆式水輪發(fā)電機組。上水庫正常蓄水位 960.00 m,相應庫容為 1133.5 萬 m3,死水位932.00 m,調節(jié)庫容 958.8 萬 m3。下水庫正常蓄水位 446.00 m,相應庫容為 1054.7萬 m3,死水位 406.00 m,死庫容為 107.30 萬 m3,調節(jié)庫容 947.4 萬 m3。
本工程為一等大(1)型工程,額定水頭 514 m。上庫主要建筑物由庫盆、庫岸防護及進出水口等組成,下水庫樞紐建筑物主要由大壩、庫岸防護等組成,大壩采用碾壓混凝土重力壩。引水系統(tǒng)采用一洞兩機布置,尾水系統(tǒng)采用一洞兩機布置,地下廠房采用首部式布置方案。上、下水庫進/出水口水平距離約 2094 m,距高比 4.07。
本工程施工總工期 72 月,籌建期 24 個月,主體工程施工期 54 個月,第 1 臺機組發(fā)電工期 60 個月,工程完建工期 12 個月。
2.1.3 湖北長陽清江抽水蓄能電站
長陽清江站點位于湖北省長陽縣龍舟坪鎮(zhèn),電站總裝機1200MW,地處清江左岸,距離宜昌市公路里程約為 49.8km,距隔河巖水庫大壩約5.5km,下距長陽縣城約3km。
上水庫壩址正常蓄水位516.00m,總庫容 883.07 萬 m3,壩頂寬度 10.00m,主壩最大壩高 61m(壩軸線處),壩軸線長 360.00m,大壩和庫岸采用鋼筋混凝土面板防滲,庫底回填石渣后采用土工膜防滲,下庫利用已建高壩洲水庫。
輸水系統(tǒng)建筑物包括上水庫進/出水口、引水主洞(包括上平段、豎井段、下平段)、引水高壓鋼岔管、引水支洞、尾水支洞、尾閘室、尾水鋼筋混凝土岔洞、尾水主洞、下游調壓室和下水庫進/出水口等。上、下水庫進/出水口之間的直線距離為1515m,距高比為3.63,額定水頭419m。
本工程籌建期初步安排 2 年(不計入工程施工總工期),工程施工總工期 75 個月(6年3個月),其中凈準備工期 6 個月(凈準備期指工程開工至廠房頂拱開挖這一時段),主體工程施工期 5 年,第 1 臺機組發(fā)電工期 66 個月(5年6個月),工程完建工期 9 個月。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電站、湖北長陽清江抽水蓄能電站2024~2025年工程建設所需的鋼筋,預估采購總量為44240噸。實際交貨數(shù)量及比例以工程實際需求為準。
2.3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劃分為2個標段,具體如下:
第一標段: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2024-2025年鋼筋采購,預估采購數(shù)量10300噸;
第二標段:湖北南漳、湖北長陽清江抽水蓄能電站2024-2025年鋼筋采購,預估采購數(shù)量33940噸(其中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電站8900噸、湖北長陽清江抽水蓄能電站25040噸)。
2.4交貨要求
(1)交貨期:
第一標段: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根據(jù)買方發(fā)貨通知按批次交貨。
第二標段: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根據(jù)買方發(fā)貨通知按批次交貨。
原則上,買方于每月27日前(遇公休日順延)向賣方提供下一個月份的需求計劃,賣方應按照買方計劃生產并按時交貨。實際供貨數(shù)量、比例及時間以買方通知為準。
(2)交貨地點:
第一標段: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施工現(xiàn)場買方指定地點;
第二標段:湖北南漳、湖北長陽清江抽水蓄能電站施工現(xiàn)場買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車板交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適用于第一、第二標段)
(1)資質條件:
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鋼筋生產企業(yè)或其針對本標段的獨家授權代理商。若為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僅能代理一家鋼筋生產企業(yè)參與本標段投標。鋼筋生產企業(yè)可在本項目不同標段授權不同的代理商投標,但不得與其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本標段投標,鋼筋生產企業(yè)所屬或其集團公司所屬銷售公司視為鋼筋生產企業(yè)(須提供相關關系證明材料)。
2)鋼筋生產企業(yè)應具有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若為代理商投標,則需提供所代理的鋼筋生產企業(yè)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需涵蓋熱軋光圓鋼筋牌號HPB300、熱軋帶肋鋼筋牌號HRB400E。
(2)業(yè)績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不少于1萬噸的鋼筋簽約業(yè)績(以銷售合同為準),且合同需具有實際供貨量(單項合同須提供至少1張銷售發(fā)票)。
(3)財務狀況:投標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xù)2年虧損。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投標要求見資質條件)。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潛在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的2個標段投標,可同時中標2個標段。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6月18日08時30分至2024年6月24日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