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壩壤塘蒲西II標光伏發(fā)電項目220KV送出工程可研、核準及前期專題、初步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阿壩壤塘蒲西II標光伏發(fā)電項目,場址位于四川省阿壩州壤塘縣境內,距離蒲西鄉(xiāng)約13km,距離壤塘縣城約40km,距離馬爾康市約85km,交通比較方便。場址中心位于N31°57′20.785″、E101°19′00.139″,海拔高度為4200~4590m。電站直流側裝機容量約431.26MWp,交流側裝機容量350MW。根據接入系統(tǒng)方案,電站送出方案為升壓站通過一回220kV線路送至綽斯甲水電站220kV側,新建線路長度約38km。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為 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壩壤塘蒲西II標光伏發(fā)電項目22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核準及前期專題、初步設計服務公開招標。本招標項目工作范圍包括:可行性研究、核準及前期專題、初步設計,對應階段的可研估算、初設概算(招標工程量清單)。
其中:核準及前期專題包括核準項目報批及完成前期專題所需的所有資料、報告,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編制完成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文物、節(jié)能評估等項目核準及前期所需的全部相關專題(建設性項目規(guī)劃選址及用地預審、環(huán)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安全評價、林地勘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地災評估、使用林地審核除外),組織審查會及辦理會務并承擔所有費用,并負責取得所有前期專題批文及項目核準批復的具體工作。
本項目提供的所有技術報告及專題、設計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和電力行業(yè)現行的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在編制過程中,如果國家或有關部門頒發(fā)了新的技術標準或規(guī)范,則中標人應采用最新的標準或規(guī)范進行方案編制、設計。
2.1.3工期要求:本招標項目計劃2024年7月開工,主要節(jié)點要求如下:
(1)2024年8月10日前取得四川省電力公司可研報告批復;
(2)2024年9月15日前取得省發(fā)改委核準批復;
(3)2024年9月25日前取得初步設計評審意見。
2.2 其他:項目取得省發(fā)改批復后,合同自動生效,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風險由乙方(中標人)承擔。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設計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合同中無關鍵信息內容,可提供用戶證明、發(fā)票等第三方證明資料予以佐證);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220kV輸電線路勘察設計(內容包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1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