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滄州市中心城區(qū)城市更新項目五標段新華區(qū)城中村改造(北部片區(qū))工程-德鄰居南區(qū)電力配套工程已由/以/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滄州市新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00%,招標人為滄州市新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1 項目名稱:滄州市中心城區(qū)城市更新項目五標段新華區(qū)城中村改造(北部片區(qū))工程-德鄰居南區(qū)電力配套工程; 2.1.2 主要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為32010.79平方米(約為48.02畝),總建筑面積為109357.92平方米,地上總建筑面積75227.55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 34130.37平方米; 2.1.3 建設地點:東至規(guī)劃路、西至永樂大道、南至振興路、北至東風路; 2.1.4 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地方現(xiàn)行標準、規(guī)范,達到國家施工驗收 合格 標準;且通過甲方及電力的相關驗收,按時且正常送電。 2.1.5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1.6 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內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全部電力施工內容及負責相關內容移交滄州市供電公司; 2.1.7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2 招標范圍:德鄰居南區(qū)項目變配電室、變配電室至照明線路表箱及變配電室至充電樁表箱全部電系統(tǒng)施工,工程圖紙及清單中所有人工、材料、設備的采購及安裝工程,包含從10KV分線箱接線纜外線工程至變配電室、4120KVA變配電室移交。低壓部分(小區(qū)變配電室出線至住宅計量箱)的電力施工工程,直至驗收并送電交付電力局。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1 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2 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承裝(修、試)四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
3.1.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提出投標申請,違反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或電力工程專業(yè)貳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提供近期投標企業(yè)為其繳納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08-01 09:30:00至 2024-08-06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