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萬噸級純電動散貨船及配套充換電站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驗證(以下簡稱“本項目”)是公司依托GXB有關項目,結合集團在“長江大保護中發(fā)揮骨干助力作用”的業(yè)務布局,傳承公司在“電化長江”領域開展的技術積累和商業(yè)模式探索,開展的我國(全球)首艘萬噸級純電動充換電散貨船的研制及示范應用的項目。本次招標范圍為以萬噸級純電動散貨船水冷式集裝箱鋰電池儲能系統(tǒng)研發(fā)為目標開展相關工作,主要包括第一部分的樣機研制和第二部分的成品供應,第一部分合同簽訂甲方為公司,第二部分合同簽訂甲方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2 招標范圍
第一部分:箱式電源樣機研制
包括不限于:(1)水冷式集裝箱電池系統(tǒng)方案設計;(2)聯合研制1套高能量密度高效率的2MWh水冷式箱式電源樣機;(3)研發(fā)過程的相關科研成果。
第二部分:箱式電源樣機示范應用
包括不限于:(1)采購與樣機同型的2MWh箱式電源示范應用,暫估量23套、46MWh(以招標人實際需求為準);(2)產品示范應用過程中的相關科研成果(技術實施路線研究、設計研究與試驗研究工作應在第一部分完成,第二部分不包含上述工作)。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2.3 服務期
第一部分服務期限為13個月,第二部分服務期限為6個月(實際開始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設備交貨地點為萬噸級散貨船制造廠或配套換電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萬噸級純電動散貨船及配套充換電站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驗證(箱式電源樣機研發(fā)及制造)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資質條件: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已交付的單箱容量不低于1.5MWh的箱式電源研發(fā)或集成業(yè)績(研發(fā)業(yè)績提供CCS船用產品型式認可證書,集成業(yè)績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及交付證明等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2021年1月1日以來具有至少1項箱式電源研發(fā)或集成業(yè)績(需提供業(yè)績合同等證明材料);
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單位在職人員,提供2023年7月至今連續(xù)6個月及以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近3年(2021、2022、2023)無連續(xù)兩年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成員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方的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北京時間2024年8月9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