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2.2招標范圍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交貨期/服務期 |
信息服務費(元) |
科左中旗55萬千瓦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項目土地組卷及報審項目 |
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首批55萬千瓦項目風電場(風機基礎、風場檢修道路、集電線路分支箱基礎)、升壓站(函儲能區(qū)、進站道路),光伏區(qū)(樁基礎、檢修道路、箱變基礎、集電線路分支箱基礎)永久及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不動產權證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辦理的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手續(xù)等一切事宜招標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永久用地報批 (1)負責《勘測定界報告》(永久用地)、《節(jié)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等必要組卷材料的編制工作;投標方嚴格按照招標方及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負責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永久用地報批資料收集、編制或復核修訂勘測定界、編制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完成征(使)用土地情況調查表(村委會蓋章)、土地權屬匯總表、征地告知書、聽證報告書、聽證回執(zhí)或放棄聽證說明、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確認書、權屬界線指認書、相關會議紀要、報盤制作、報批資料組卷、報批文件逐級上報、通過各級主管部門審核、取得各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等一切事宜,最終取得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批復文件。 (2)負責協助招標方取得永久用地的《不動產權證》(風機基礎、箱變基礎(風機和光伏)、分支箱、檢修道路、升壓站、儲能、光伏樁基礎、光伏區(qū)圍欄基礎等)2.臨時用地報批 負責《勘測定界報告》(臨時用地)等必要組卷材料的編制工作;負責臨時用地報批所需組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組卷工作;負責按照國家臨時用地報審要求逐級報批,取得臨時用地批復。3.土地復墾 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負責按照國家土地復墾管理相關規(guī)定組織專家評審和備案工作(如有),取得專家評審意見。 4.永久及臨時用地界勘界測繪 (1)在項目區(qū)內開展永久及臨時用地的地界測量。 (2)出具每戶農牧民被征占用永久及臨時用地占地面積及坐標。 (3)按照自然資源局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勘測定界報告》及必要組卷材料。 5.負責配合初步設計單位(招標方委托)完成永久及臨時用地征地紅線圖繪制工作,包括項目區(qū)域內的測繪、制圖等工作。 6.負責配合招標方完成永久及臨時用地征租過程中的測繪和制圖工作。 7.“二證”辦理 負責項目《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辦理工作,負責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完成材料組卷和報審工作,負責取得主管部分批復的項目《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8.其它工作 (1)要求投標方為招標方配置一個工作小組,并配置越野車一輛,工作人員不少于4人(根據實際情況增減人員);工作小組配置必要的測繪工具和設備,以滿足項目需求。 (2)負責以上7項內容的全部協調工作,包括不限于各級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評審專家,并承擔全部費用。 (3)負責各項評審會議組織及協調工作,并承擔全部費用。 (4)完成合同工作內容,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員、車輛、設備、食宿、對外協調等,均有投標方承擔。具體見招標文件 |
簽訂合同后,自招標方通知之日起120天(具體服務期限以雙方簽訂的會議紀要為準)。 |
1000 |
注: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科左中旗55萬千瓦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項目土地組卷及報審項目 |
一、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簽訂合同后,自招標方通知之日起120天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網站查詢?yōu)闇?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未被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且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6)投標人沒有處于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發(fā)包方承包商“黑名單”。 二、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測繪甲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提供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近18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近12個月(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團公司系統(tǒng)未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證明材料或自證承諾書; (3)投標人應具有近5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完成至少2項省級及以上土地手續(xù)報批服務,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有效批復的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和批復文件); (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5年內應具有類似項目兩項以上土地手續(xù)報批服務組織工作經歷,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4、招標文件的發(fā)售及購買
4.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2024年10月8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