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蒙東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內蒙古 蒙東新能源有限公司為 電力全資子公司,負責內蒙古東部新能源項目開發(fā)、建設及運營,赤峰市2024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9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寧城縣、林西縣、敖漢旗、翁牛特旗、阿魯科爾沁旗,項目以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開發(fā)于一體,項目總裝機容量120萬千瓦,具體開發(fā)情況須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和赤峰市政府要求開展,詳情見技術文件。
2.1.2標段劃分:
本項目分兩個標段,標段一為赤峰市寧城縣、翁牛特旗、阿魯科爾沁旗項目;標段二為赤峰市敖漢旗、林西縣項目。
2.1.3招標范圍:根據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情況,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咨詢工作,咨詢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1)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根據五個旗縣九個項目初步規(guī)劃情況,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完成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要求報告內容、測算模型、邊界條件等滿足 電力相關要求,并配合蒙東公司取得 電力立項批復;
(2)政府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根據項目所在旗縣政府要求完成政府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政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發(fā)改委、能源局及其他職能部門的要求;
(3)投決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根據五個旗縣九個項目深度規(guī)劃情況,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完成投決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要求報告達到初設深度,滿足 電力相關要求,并配合蒙東公司取得 電力投資決策批復。
(4)其他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報告,如項目評估報告、比選評優(yōu)報告、風資源分析報告、光資源分析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等。
注:可研報告滿足 電力立項、投資決策等要求;如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有關單位須按其模板調整報告,須投標人按招標人要求進行調整,調整后報告須滿足報送要求(此部分不再額外計費,均包含在本次報價范圍內)。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質量要求:需有專人常駐赤峰開展相關工作,滿足最低技術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yè)類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合同業(yè)績1份和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或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職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2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