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鄒縣電廠三、四期供水系統(tǒng)電氣設備可靠性提升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山東省濟寧市鄒城市、微山縣。
2.2項目規(guī)模:鄒縣發(fā)電廠三、四期(2*600MW 2*1000MW機組)
供水系統(tǒng),包括新建2條35kV架空線路及凈化站內的電氣設備改造。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預計在2025年8月20日前完工,具體
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1)鄒縣電廠三、四期供水系統(tǒng)電氣設備可靠性提升工程EPC總承包(CHDTDZ001/23-ZB-02201):鄒縣電廠三、四期供水系統(tǒng)電氣設備可靠性提升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包括(但不限于):35kV鄒水線(27.92km)、35kV兩水線(11.78km)及變電部分改造的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保管、安裝(包括跨越、鉆越、兩端站內對接等)、調試、驗收以及原線路的拆除等。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鄒縣電廠三、四期供水系統(tǒng)電氣設備可靠性提升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至少3項35kV及以上的電力送電線路工程施工(或PC或EPC)總承包投運業(yè)績(其中至少1項業(yè)績送電線路長度為28km及以上)。
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wěn)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10-29 15:40到2024-11-06 23: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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