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
1. 招標條件
本內蒙古北聯(lián)電高頭窯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筒倉安全性能檢測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北聯(lián)電高頭窯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2 規(guī) 模: /
2.3 標段劃分: 內蒙古北聯(lián)電高頭窯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筒倉安全性能檢測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5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后20天內提交成果文件(檢測報告、加固方案)
2.6 招標范圍: 對高頭窯礦業(yè)2#、4#原煤倉,1#、3#產品煤倉(均為鋼筋混凝土圓形筒倉,凈高度42.2m,直徑22m,壁厚300mm。筒倉強夯箱型基礎,倉上建筑物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進行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提供包括平、立、剖面圖以及所有構件截面尺寸、鋼筋配置(數(shù)量、直徑),給出鑒定結論及加固修復方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yè)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額在30萬元及以上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相關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首頁、項目名稱、工作范圍、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并同時提供合同對應的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付款發(fā)票,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3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1月06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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