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裝貨港為秦皇島港、黃驊港、天津港、京唐港、錦州港、曹妃甸港、青島港、日照港、連云港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港口,卸貨港為長江沿岸各煤炭港口。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適載船舶承運。具體承運數(shù)量以實際執(zhí)行為。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服務期:擬定服務期2年,從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資格審查要求:本項目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計劃選定12名投標人為合格服務供應商;有效投標人大于等于24名時,合格供應商淘汰率為50%。
具體規(guī)則解釋如下:
1)通過初步審查的投標人數(shù)量多于24家(含)時,通過打分推薦排名前12名的投標人為合格供應商;
2)通過初步審查的投標人數(shù)量為10(含)-24(不含)家,通過打分推薦排名,淘汰排名“后50%的有效投標人(小數(shù)向上取整)”,推薦剩余有效投標人為合格供應商;
3)通過初步審查投標人的數(shù)量為5(含)-10(不含)家,通過打分推薦排名前5名的投標人為合格供應商;
4)通過初步審查投標人的數(shù)量不足5(不含)家,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審查或不再組織資格審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具有交通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許可證,證書須在有效期內(nèi),須提供證書掃描件。
資格要求3:投標人自 2023 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累積完成國內(nèi)水路煤炭運輸合同量50萬噸,須提供對應合同、港航交接單復印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否
備注:
(1)本次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gòu)獲取到資格審查文件,不代表已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guān)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資格審查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資格審查項目投標。
4.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 資格審查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11月07日09:00:00至2024年11月18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