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2024年應急救援設備(破拆支護裝備)集中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包,招標范圍包括破拆支護設備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guī)格、數量等技術參數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包號 |
序號 |
物料描述(參考型號) |
數量 |
計量單位 |
使用單位及交貨地點 |
交貨時間 |
1 |
1-1 |
破拆支護成套裝備\KZQ-63 |
3 |
套 |
煤炭、新疆公司、雁寶能源 |
合同簽訂后60天內到貨 |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且須為所投產品的制造商,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破拆或支護產品銷售合同業(yè)績1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及對應每份合同的任意1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開具截止時間為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fā)票掃描件須至少包含:發(fā)票代碼、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等信息,每張發(fā)票清晰可辨且須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一致。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0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