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甘孜理塘奔戈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甘孜理塘奔戈光伏發(fā)電項目為彭州燃機多能互補激勵配置新能源項目,項目場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奔戈鄉(xiāng),本期開工配置500MW,場區(qū)海拔高度4500m~4900m。場址地勢開闊,地形起伏,屬山地地貌。場址中心至G318國道直線距離約10km,至理塘縣城直線距離約25km。交通較為便利,具備較好的場地和運輸條件。
2.1建設規(guī)模:
項目總體計劃于2026年11月30日具備并網條件。總安裝容量554.19MWp,交流測額定容量500MW。
2.2采購范圍:項目分為四川公司甘孜理塘奔戈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Ⅰ標(C1標)采購、四川公司甘孜理塘奔戈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Ⅱ標(C2標)采購兩個標段。2個標段同時招標。
標段Ⅰ(C1標)包括村戈鄉(xiāng)境內約160.644MWp光伏項目光伏場區(qū)、場內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設備材料采購(除甲供設備、材料)、以及進場道路、場內道路、進升壓站道路工程。
本標段位于村戈鄉(xiāng)境內,布置44個光伏陣列區(qū)子陣。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qū)和升壓站的臨建工程、施工準備,土建施工,到貨驗收、保管和二次轉運,自購設備及材料采購,設備安裝、檢驗、試驗、調試、試運行、驗收,完工清場,缺陷責任期的處理,審計配合,負責開展光伏電站建設的對外協調、手續(xù)辦理(含施工臨時用地征占、并網等手續(xù)辦理及費用支付)及村戈鄉(xiāng)境內進場道路、場內道路、進站道路的施工與維護,配合業(yè)主開展各類驗收、質量監(jiān)督、后評價、涉網、安全生產標準化II級達標、達標投產、竣工驗收等工作以及與本標段相關的所有工作。
標段Ⅱ(C2標)包括曲登鄉(xiāng)、奔戈鄉(xiāng)約393.546MWp光伏項目光伏場區(qū)、場內集電線路、建筑安裝工程設備材料采購(除甲供設備、材料)以及場內道路工程。
本標段位于曲登鄉(xiāng)、奔戈鄉(xiāng),布置107個光伏陣列區(qū)子陣。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qū)的臨建工程、施工準備,土建施工,到貨驗收、保管和二次轉運,自購設備及材料采購,設備安裝、檢驗、試驗、調試、試運行、驗收,完工清場,缺陷責任期的處理,審計配合,負責開展光伏電站建設的對外協調、手續(xù)辦理(含施工臨時用地征占手續(xù)辦理及費用支付)及曲登鄉(xiāng)、奔戈鄉(xiāng)境內場內道路的施工與維護,配合業(yè)主開展各類驗收、質量監(jiān)督、后評價、涉網、安全生產標準化II級達標、達標投產、竣工驗收等工作以及與本標段相關的所有工作。
兩個標段中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箱變、主變、GIS、SVG、電纜、預制艙、光纜、電纜、橋架、故障錄波裝置、信息子站、光功率預測及升壓站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設備的采買和運輸采用公司框架協議招標結果,由發(fā)包人負責采購。承包人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供貨計劃、到貨清點、開箱驗收、接卸車、倉儲保管、二次轉運、安裝、調試、試驗、試運行、檢驗、消缺、交付使用等。
本次四川公司甘孜理塘奔戈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Ⅰ標(C1標)、Ⅱ標(C2標)兩個標段同時發(fā)售,同一投標人可參與一個或兩個標段投標,每個投標單位最多只能中標1個標段。每標段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若同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中綜合得分均為第一時,分別計算本標段綜合得分第一與另一標段的綜合得分第二投標人的投標組合價,按組合價最低的原則確定各標段中標候選人,已推薦為某一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其他標段不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2.3計劃工期:合同總工期21個月,其中建設工期661天(開工至全容量投產),計劃開工時間為2025年3月1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為準),計劃2026年11月30日具備并網條件,計劃2026年12月30日投產(具體時間需結合對側變電站建設進度調整),全容量投產后15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1)以下兩項滿足其中一項:
1)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至少2項類似項目業(yè)績(類似項目業(yè)績是指已建或在建裝機容量1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項目施工或PC或EPC業(yè)績),以及至少1項3000m海拔以上且合同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高原施工業(yè)績(可單獨提供或包含在至少2項類似項目業(yè)績中)(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fā)票(事業(yè)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資格能力要求:①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②擬派項目經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擔任過類似項目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類似項目業(yè)績是指已建或在建裝機容量1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項目施工或PC或EPC業(yè)績),須附業(yè)主證明文件及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
③擬派項目經理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勞動合同、近1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2月10日9:00時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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