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 |
單機容量 (MW) |
采購總容量 (MW) |
收貨 地區(qū) |
風機數量(臺) |
總裝機容量浮動要求(MW) |
風力發(fā)電機組 |
6.25MW |
225MW |
鄂爾多斯烏審旗 |
36 |
不允許 |
備注:
(1)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其中葉輪直徑不小于216m,輪轂高度不低于123m,風輪尖離地面的最小距離不小于13米;
(2)投標人投標機型單機容量需滿足招標文件單機容量要求;
(3)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提供的項目資料(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及技術規(guī)范書),根據基礎設計要求(詳見附件2基礎設計),提供僅限推薦單機容量且能通過安全載荷計算的風電主體設備,總容量為225MW。
(4)本次招標,基礎設計要求風機箱變采用下置式。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自接到招標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20天具備交貨條件。
2.4交貨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
2.5報價方式:總價,含稅(稅率13%)。
2.6付款方式:詳見合同條款。
提示:投標人在填報報價時,應考慮一定的風險系數并認真計算,不應遺留在合同執(zhí)行中再行議價和另外支付費用的項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須為所投產品的生產制造商(投標時提供制造商聲明)。
3.3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有6MW(或以上)陸上機型累計合同業(yè)績不低于1000MW”。
注:合同業(yè)績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圍內容頁、簽訂時間頁、簽字頁、蓋章頁。提供的材料掃描復印件模糊不清晰、不全的的不計算業(yè)績。
3.4投標機型須有設計認證(通過權威機構頒發(fā)的不含待解決項的設計認證,并提供設計認證全文),且投標機型的輪轂高度不能超過設計認證中輪轂高度10%;投標風力發(fā)電機組須取得型式認證(須提供型式認證證書)。若投標階段未獲取,須承諾在首套風機設備并網前提供型式認證證書并在投標階段提供承諾書。
3.5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6本項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12月20日9:00:00至2024年12月31日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