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項目概況:
西崩弄巴及不丹弄巴跨河橋梁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區(qū)林芝市波密縣境內(nèi)的易貢藏布干流上,距嘉黎縣公路里程160km,距那曲市公路里程362km,距林芝(八一鎮(zhèn))公路里程195km,距拉薩市公路里程615km。兩座大橋起點與原省道S303路線直接銜接,交通條件便利。
本工程項目如下:新建西崩弄巴大橋1座(159m)、新建不丹弄巴大橋1座(120m)。
【2】招標范圍如下:
2.1主要施工項目:
2.1.1 西崩弄巴大橋
西崩弄巴大橋起點接 S303 道路,為跨易貢藏布的大橋,按場內(nèi)三級道路標準設計,橋梁設計年限為100年。橋梁中心樁號K0+083,起點樁號為K0+008,終點樁號K0+167,橋梁全長159m(含側墻長),橋梁全寬為8.0m。橋梁與路線前進方向右偏角為90°,橋跨布置為40m+70m+40m,橋梁上部結構為預應力混凝土連續(xù)剛構現(xiàn)澆箱梁。下部結構橋墩采用雙肢薄壁墩、承臺接樁基礎;橋臺采用U臺、承臺接鉆孔灌注樁基礎,柱式臺、鉆孔灌注樁基礎;0、3號橋臺均設置D240伸縮縫。本橋平面位于直線上,橋面橫坡為雙向2%,縱斷面縱坡3.9%。橋梁與易貢藏布水流方向近似正交,易貢藏布五十年一遇設計流量2330 m3/s,設計水位為2398.74m。具體設計詳細參數(shù)見招標圖紙。
a.橋梁(包括橋基、橋臺、橋面等設施)工程施工、管理、維護和移交;
b.橋梁完工后移交發(fā)包人前的運行維護。
2.1.2 不丹弄巴大橋
不丹弄巴大橋橋位于不丹弄巴溝下游,起點接S303道路,為跨易貢藏布的大橋,按場內(nèi)三級道路標準設計,橋梁設計年限為100年。
不丹弄巴大橋橋梁中心樁號K0+073.000,起點樁號為K0+013,終點樁號K0+133,橋梁全長120m(含側墻長),橋梁全寬為8.0m。橋梁與路線前進方向夾角為0°,橋跨布置為30m+50m+30m,橋梁上部結構采用預應力混凝土連續(xù)剛構現(xiàn)澆箱梁。下部結構橋墩采用薄壁墩、承臺接樁基礎;橋臺采用U臺、承臺接樁基礎;0、3號橋臺均設置D240伸縮縫。本橋平面位于直線上,橋面橫坡為雙向2%,縱斷面縱坡0.3%。橋梁與易貢藏布水流方向近似正交,易貢藏布五十年一遇設計流量2250m3/s,設計水位為2260.11m。具體設計詳細參數(shù)見招標圖紙。
a.橋梁(包括橋基、橋臺、橋面等設施)工程施工、管理、維護和移交;
b.橋梁完工后移交發(fā)包人前的運行維護。
2.1.3用地手續(xù)辦理
開展西崩弄巴大橋、不丹弄巴大橋林地使用審核同意書、草地使用審核同意書、臨時用地手續(xù)、用地手續(xù)以及涉路許可辦理。
2.1.4 施工輔助及臨時設施
a.由承包人負責承建標段的有關臨時道路的修建、養(yǎng)護與拆除(包括原道路的養(yǎng)護);
b.為滿足現(xiàn)場施工所需的臨時供電、供水、供風、鋼筋加工、模板加工、照明系統(tǒng)等的設計、采購、施工及運行維護和管理;
c.臨時生產(chǎn)管理和生活設施、各類倉庫及堆儲場地的設計、施工及施工期維護(含場地平整及場地排水);
d.為滿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認為必要的附屬設施和其它臨時設施;
e. 本工程用地圖范圍內(nèi)用地的原有建筑物的拆除;
f.施工期安全觀測,安全防護設施等輔助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行管理、維護以及完工后的移交或拆除、清理等;
g.完工后的場地清理和環(huán)境恢復。
2.1.5 計劃工期
17個月,暫定為2023年12月25日起(以監(jiān)理單位簽發(fā)開工令之日起算)至2025年5月30日,缺陷責任期(24個月)滿為止。本項目控制性計劃如下:
西崩弄巴大橋、不丹弄巴大橋:2023年12月25日開工,2025年3月31日建成通車,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完工驗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zhì)證書(一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zhì)證書(一級及以上)資質(zhì)。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完工日期為準),投標人具有混凝土大橋施工的業(yè)績1份,且均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工程規(guī)模、內(nèi)容及關鍵技術參數(shù)(混凝土大橋施工)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jīng)理資格要求:(1)擬任項目經(jīng)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
(2)項目經(jīng)理須至少具有擔任過混凝土大橋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或項目副經(jīng)理工作經(jīng)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jīng)理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jīng)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擬任技術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擔任過混凝土大橋工程施工項目的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工作經(jīng)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技術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技術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C類)。
質(zhì)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6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1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