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項目概述
黃河西寧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裝機容量 70 萬千瓦,位于青海省西寧市湟中縣西堡鄉(xiāng)
堡子村,1 號、2 號機組先后于 2015 年 12 月、2016 年 2 月投產運營,張溝貯灰場位于
廠址西方向約 3.3km 處,為干灰場,采用汽車運輸方式。運灰公路是連接廠區(qū)和灰場
的專用汽車運灰道路,為混凝土路面結構。2015 年 12 月投入使用,至今使用約 7 年。
目前建成初期灰壩高約 12m,壩頂標高 2380m。根據《火力發(fā)電廠干式貯灰場設計規(guī)
程》(DLT/5488-2014)4.1.4 條,灰場設計級別為三級,設計洪水重現期為 30 年,校
核洪水重現期為 100 年。張溝灰場設計為備用灰場,2015 年 12 月建成投運至今一直
為備用狀態(tài),未存儲過灰渣等副產物。2022 年青海地區(qū)大量降雨,由于地質原因,灰
壩壩體出現裂縫、壩后消力池等排洪設施出現損毀,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F需
要對灰壩、消力池、排水設施進行整修加固。
1.1.2現場施工條件:
(1)由于灰場現場用水、用電接取點較遠,買方無法提供便利,請投標方自行考
慮現場用水、用電;
(2)西寧熱電電廠位于西寧市湟中區(qū)堡子村,西側有通村公路,北側有一條 7m
寬瀝青道路東西經過,交通較便利。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本工程范圍包括灰壩主體整修加固并對附屬設施排水系統(tǒng)、消力池等進行修復改
造加固,因目前壩底排水波紋管損壞,更換為箱涵排水方式,壩體預計需要整修加固
恢復,即包括灰壩工程的勘察設計(包含但不限于地勘、壩體設計、給排水、水土保
持等)、材料采購及工程施工建設、后續(xù)一年的沉降監(jiān)測(觀測點)、資料檔案提交
等涉及本項目的所有工作。
1.2.2 主要工作內容:
(1)現有壩體及附屬設施的勘察設計;
(2)負責灰壩主體整修加固并對附屬設施排水系統(tǒng)、消力池等進行修復改造加固
工程;
(3)垃圾外運及材料、施工工具的提供及運輸、倒運工作。
(4)后續(xù)一年內的沉降觀測。
1.2.3 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2.3.1 項目實施地點: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qū)西堡鎮(zhèn)堡子村黃河西寧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灰場?;覉鑫挥趶S址西方向約 3.3km 處。
1.2.3.2 項目工期:計劃總工期 120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買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國家電投集團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
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
人資格的企業(yè)。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火力發(fā)電、水力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或
水利行業(yè)(水庫樞紐)專業(yè)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yè)。。
投標人或其委托施工單位應具有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
級及以上或電力施工總包二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委托施工時,施工資質可在合同談判時提供。
(2)投標人須具有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電
力施工總包二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y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或其委托設計單位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火力發(fā)電、水力發(fā)電)專業(yè)
乙級及以上或水利行業(yè)(水庫樞紐)專業(yè)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需委
托設計時,設計資質可在合同談判時提供。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
1.4.2 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出具的信用報告為準。
1.4.3主要人員資格
(1)施工單位投標時主要人員要求如下:
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證,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
安全負責人: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C 證;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
證明。
設計負責人(如委托,可以在合同談判時提供):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設計注冊
執(zhí)業(yè)資格。
(2)設計單位投標時主要人員要求如下:
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設計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
參保繳費證明。
項目經理(如委托,可以在合同談判時提供):具有水利水電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二
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證。
安全負責人(如委托,可以在合同談判時提供):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C
證。
1.5 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 5 年內,承擔過至少 2 項灰壩或水壩或類似大壩的設
計或施工承包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6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3 月 16 日 0:00 時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 0:00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