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廊坊熱電廠二期2×350MW項目主廠房行車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廊坊能源二期2×350MW燃煤機組熱電聯(lián)產工程廠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東南方向6.5km處,為 廊坊熱電廠一期2×350MW供熱機組工程西側擴建場地,東側靠近小棗林莊和萬莊;北側為東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棗林莊,距離分別為480m和900m;廠址西北方向約1.3km處為冶煉廠、水泥廠和一些小工廠;廠址南側分別緊鄰104國道、京山鐵路和京滬客運專線;西北距離北京鐵路局廊坊北站約6.2km,交通便利。
2.1.2招標范圍:2臺主廠房行車;每臺機組設1臺主廠房行車。具體范圍包括主廠房行車本體、所有驅動電動機、所有設備部件的連接螺栓、底板、設備連接電氣線路、成套范圍內各系統(tǒng)的控制測量元件(包括電氣柜、儀表、儀器裝置等熱控電氣元件)、H型安全滑觸線(1000A,三相四線制)、遙控系統(tǒng)、電源控制箱等設備,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1.3交貨期(貨物):自合同簽訂生效后5個月內完成所有設備制造,具備啟運條件,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招標人可根據工程安裝進度調整交貨時間,投標人需完全響應。本交貨時間為暫定計劃,投標人供貨必須滿足工程進度的要求。
2.1.4交貨地點: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qū)棗林路66號廊坊熱電廠二期擴建項目施工現(xiàn)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起重機械)(A級)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橋式起重機(橋式;額定起重量≥100/20t;跨度不少于25米)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1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