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標項目名稱
廣東廉江核電項目一期工程(LJG)非1E級超聲波流量計(JE25-2)采購。
1.2招標項目概況
廣東廉江核電項目一期工程(LJG)非1E級超聲波流量計(JE25-2)采購包括以下項目:
1)廣東廉江核電項目一期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廉江市車板鎮(zhèn),計劃建造兩臺CAP1000型壓水堆核電機組。
2.招標范圍
2.1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不劃分標段。
2.2設備分級:
表1設備安全等級、質(zhì)保等級和抗震類別
標識號 |
核安全分級 |
設備分級 |
質(zhì)保分級 |
抗震類別 |
R分級 |
D-RAP分級 |
JE25-2 |
非1E級 |
D |
QRA1 |
抗震II類 |
R-2 |
否 |
非抗震 |
||||||
E |
QRA3 |
抗震II類 |
NR |
|||
QNA |
非抗震 |
2.3供貨范圍:
表2供貨范圍數(shù)量清單(單項目雙機組)
序號 |
物項代碼 |
數(shù)量(臺) |
項目 |
1 |
JE25-2 |
12+備件一批 |
LJG |
注:
1.具體技術規(guī)格、技術要求、供貨范圍、邊界及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以本文件第六章《技術要求和供貨范圍》為準,招標文件未明確的見技術圖紙。
2.投標方應根據(jù)招標文件附圖、投標產(chǎn)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標方的經(jīng)驗及投標方案,對本供貨清單中的數(shù)量認真核對、補充、完善,并自行計算各設備、材料及用量。投標完成后,在投標人進行詳細設計和招標人進行設計審查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仍然缺少必要的設備、材料量將由投標方無條件補足。
3.單項目備件為超聲波傳感器2個,超聲波傳感器耦合劑1個,輸入/輸出電路板1個。
4.主要零部件清單,若包括進口零部件,需提供國產(chǎn)替代方案,并提供設計驗證方案。
3.投標人資格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chǎn)品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無行政處罰信息,未在經(jīng)營異常名錄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國法院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3有第三方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或政府官方機構/平臺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人近60個月(至2024年6月)無犯罪證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據(jù)當?shù)卣誂PP或公眾號搜索按步驟辦理證明。例:上海隨申辦APP、浙江浙里辦APP、北京平安北京公眾號;公司法人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搜索刑事犯罪記錄)。
3.4近18個月(至2024年6月)內(nèi)投標人應無較大及以上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記錄。
3.5近36個月(至2024年6月)內(nèi)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chǎn)品質(zhì)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
3.6近60個月(至2024年6月)內(nèi)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利權、侵犯著作權等因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情況。
3.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同一產(chǎn)品的產(chǎn)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產(chǎn)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間(按需)。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同時投標。違反此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3.9制造商持有ISO9001質(zh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
3.10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投標。
請投標人認真研讀以上資格條件,若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其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在線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