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yè)煤制油分公司污水處理裝置生化污泥干化改造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煤制油分公司污水處理場A/O池產生的生化污泥約3萬噸/年,此部分污泥送至寧東渣場處置。根據《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生化污泥有機質含量超過5%,不能入場填埋,面臨污泥堆存風險。鑒于生化污泥有機質含量高,脫水干化后熱值高,可以與燃料煤摻燒使用。本項目在污水處理場生化處理單元新增生化污泥干化裝置,系統(tǒng)采用圓盤式蒸汽干化技術,將生化污泥干燥后用于燃料煤摻燒。
2.1.2招標范圍:
本項目在污水處理場裝置范圍內進行改造,擬新建一套生化污泥干化裝置,包含給料系統(tǒng)、干化機、負壓引風系統(tǒng)、廢氣洗滌凈化系統(tǒng)、廢水提升系統(tǒng)、凝液提升系統(tǒng)、干污泥料倉等配套設備設施。采用設計、采購及施工總承包模式建設。
投標人需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基礎設計文件及投標人現(xiàn)場勘察情況,負責完成本項目(包括與現(xiàn)有系統(tǒng)連接部分)的工藝包設計、詳細設計、采購、土建和結構施工、設備管道安裝(包括壓力管道、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安裝告知及監(jiān)檢并取得監(jiān)檢報告)、電氣儀表安裝、無損檢測、調試(招標方負責開車,投標方指導開車)、竣工驗收、培訓、現(xiàn)場技術服務、性能保證等全部工作。配合招標人完成聯(lián)動試車、性能考核及驗收等工作,保證裝置性能達到招標人要求的各項指標。配合招標人完成“三查四定”,負責“三查四定”問題整改。全過程參與性能考核及驗收等工作,達到性能考核合格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作。
1.工程設計
(1)依據招標人提供的基礎設計文件,按照標準以及招標人相關規(guī)定,完成詳細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及竣工圖。
(2)提供技術服務及現(xiàn)場服務,對項目中的重大方案或技術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并出具專題研究報告。
(3)參與招標人組織的安裝、運行等研討會,向招標人提出合理化建議。
(4)配合招標人完成政府部門所有的專項驗收工作(如:安評、環(huán)評、職業(yè)評價、消防、能評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上內容)。
(5)完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告知及配合監(jiān)督檢驗等工作,并取得壓力容器及管道監(jiān)督檢驗報告。
(6)組織召開90%3D模型審查會,提供BIM建筑信息模型,供政府及第三方圖審機構進行審查。
(7)對招標人操作及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8)配合招標人完成試車工作。
(9)完成“三查四定”整改工作。
(10)編制性能測試方案,方案經招標人審核后,配合招標人完成性能測試工作。
2.設備材料采購
投標人采購工作包括其合同范圍內設備、材料技術規(guī)格書或數據表的編制、請購單的編制、招標、評標、定標、合同簽訂、催交、監(jiān)造、檢驗、包裝、運輸、接貨、存儲、存放保管、現(xiàn)場服務以及各種審批手續(xù)的辦理等工作。
(1)投標人需按照技術協(xié)議相關要求進行采購。
(2)投標人中標后,在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提交采購計劃、到貨計劃及倉儲平面布置圖。
3.施工
投標人完成本項目圖紙和設計變更范圍內所有建筑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構)筑物及其基礎,樁基工程(如有)、地基處理、道路及亮化、排水溝、豎向場坪、設備安裝(含吊裝、設備標識)、工藝管道(含管道標識)、電氣、儀表、電信、消防、給排水、暖通空調等安裝,以及上述工作的調試內容;“三查四定”及聯(lián)動試車等;原管線的拆除移位,管線甩頭,與原裝置的碰口,防腐保溫;無損檢測;完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告知、監(jiān)檢并取得監(jiān)檢報告等相關手續(xù)資料;為保證裝置性能達到招標人要求的各項指標的其它施工內容。
4.工程監(jiān)理由招標方另行委托,不在本次工程范圍。
5.投標人至少應為其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賠償限額應以如下標準為下限:死亡、傷殘人民幣100萬元/人;醫(yī)療費用人民幣20萬元/人。
6.完成招標方要求的72小時入場安全培訓。
7.具體工作范圍及要求在技術附件中明確。
2.2 其他:2.2.1計劃工期:180日歷日,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要求日期為準。
2.2.2項目地點: 寧夏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醫(yī)藥行業(yè)(化工工程)甲級或以上等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環(huán)境工程設計水污染防治工程專項甲級資質證書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證書或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若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污泥干化處理能力不小于100噸/日的工程施工或設計或EPC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中交(交工)或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污泥干化處理項目施工或設計或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污泥干化處理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污泥干化處理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