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lián)產工程通信及調度自動化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按 4×600MW 規(guī)劃,一期已建設 2×600MW 國產超臨界燃煤機組;本期擬利用原規(guī)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 2×660MW 超超臨界熱電聯(lián)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 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通信設備:SDH光傳輸、通信高頻開關電源、通信蓄電池組、調度交換設備、廠內管道光纜與配線裝置及其他輔助設備等;調度自動化設備:同步相量測量系統(tǒng)(PMU)、電能量計量廠站系統(tǒng)、電力調度數(shù)據網接入設備、二次安全防護設備等,包括設計,制造、檢驗、包裝、運輸?shù)取?/span>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zhèn)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xiàn)場。
2.1.4交貨期:供貨時間為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到現(xiàn)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220kV及以上升壓站/變電站通信系統(tǒng)或者調度自動化設備的供貨合同(合同內容包含供貨內容視為滿足要求)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若是代理商,須取得所投通信或者調度自動化設備生產商授權書。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1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