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qū)生態(tài)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國華能投(山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為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qū)生態(tài)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工程規(guī)劃裝機容量100MW,本期一次建成,直流側安裝容量120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同步配置10MW/10MWh儲能系統(tǒng)。本期光伏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tǒng)站,線路長度約22km。建設地址位于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zhèn)境內。
2.2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1)招標內容: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qū)生態(tài)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PC工程總承包。
(2)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1)本工程光伏場區(qū)等所涉及的光伏項目施工及安裝工程、建筑安裝、設備(材料)采購、試驗、消缺、調試、并網、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要求辦理的相關準入手續(xù),生產準備及所必須的技術培訓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和材料(含電纜、支架、接地、護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勞保用品、消耗品及技術資料等)的采購、運輸、現場裝卸、保管、轉運等工作;(3)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運輸道路改造、進場道路、施工(檢修)便道、邊界圍欄、場區(qū)外臨時道路的改擴建等工程的施工及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4)場地移交后的所有協調工作。包括:與當地群眾、農民工、勞務工、臨時工、政府部門、電力部門、監(jiān)督部門等的協調工作;人員、設備和工程車輛進場涉及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5)本工程所涉及的環(huán)保、水保、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等費用成,投標人可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根據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優(yōu)化設計、施工,并通過驗收及核查,方案涉及變更的,投標人負責完善變更手續(xù);(6)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設項目的設施設計專篇、“三同時”通過主管單位驗收的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7)本工程經調試后,從工程啟動開始無故障連續(xù)并網運行時間應符合主管部門試運行調試要求,含質監(jiān)、并網和驗收各類手續(xù)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8)項目建設涉及的土地流轉工作等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配合;集電線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臨時便道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9)送出線路工程踏勘、設計、核準批復、驗收手續(xù)等、施工臨時便道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所產生費用的補償(按項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補償、補償協議須以招標人名義簽訂)工程涉及林木砍伐(含辦砍伐證)、青苗賠償、構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鐵路等的手續(xù)辦理、費用補償等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0)投標人如對集電線路路徑進行優(yōu)化(但要保證線路走向及塔基基位契合度高于80%,國家有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讓,由投標人編制專題報告并獲得批復,確保用地的合規(guī)性,塔基及線路施工占地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集電線路跨越、穿越引起相關輸電線路的改造和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1)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開展的檢測、試驗、質監(jiān)、并網、驗收等工作,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12)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寬、改造、加固、施工損壞修復及協調工作屬于本工程的招標范圍,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于投標報價中;(13)本工程涉及改造村寨道路,在原有道路的基礎上對路面進行優(yōu)化、亮化、綠化等工作。涉及村組道路應結合地方民風、民俗規(guī)劃方案并報招標人同意,現場道路投標人自行勘察,道路全部改造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14)項目場地管理:項目建設范圍內可利用土地資源篩選、確權(核實并確認分布式光伏所利用土地的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并提供相關支持資料),完成項目建設范圍內土地征收工作,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負責后期光伏區(qū)植被恢復種植,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處理征地過程中的各種爭議,負責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租賃、補償、協調及恢復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項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續(xù)辦理。
注:協議中光伏區(qū)和集電線路統(tǒng)稱為光伏場區(qū)
(3)建設地點: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zhèn)境內。
(4)計劃工期:270天
(5)質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設備采購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質量驗收標準
具體質量要求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且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修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財務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財務報告;
3.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專業(yè)為機電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3.4其他要求:
3.4.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
3.4.2未列入“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失信企業(yè)名單,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網頁截圖為準)。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6日08時至2024年11月20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
本招標項目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qū)生態(tài)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國華能投(山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為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qū)生態(tài)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工程規(guī)劃裝機容量100MW,本期一次建成,直流側安裝容量120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同步配置10MW/10MWh儲能系統(tǒng)。本期光伏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tǒng)站,線路長度約22km。建設地址位于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zhèn)境內。
2.2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1)招標內容: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qū)生態(tài)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PC工程總承包。
(2)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1)本工程光伏場區(qū)等所涉及的光伏項目施工及安裝工程、建筑安裝、設備(材料)采購、試驗、消缺、調試、并網、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要求辦理的相關準入手續(xù),生產準備及所必須的技術培訓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和材料(含電纜、支架、接地、護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勞保用品、消耗品及技術資料等)的采購、運輸、現場裝卸、保管、轉運等工作;(3)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運輸道路改造、進場道路、施工(檢修)便道、邊界圍欄、場區(qū)外臨時道路的改擴建等工程的施工及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4)場地移交后的所有協調工作。包括:與當地群眾、農民工、勞務工、臨時工、政府部門、電力部門、監(jiān)督部門等的協調工作;人員、設備和工程車輛進場涉及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5)本工程所涉及的環(huán)保、水保、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等費用成,投標人可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根據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優(yōu)化設計、施工,并通過驗收及核查,方案涉及變更的,投標人負責完善變更手續(xù);(6)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設項目的設施設計專篇、“三同時”通過主管單位驗收的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7)本工程經調試后,從工程啟動開始無故障連續(xù)并網運行時間應符合主管部門試運行調試要求,含質監(jiān)、并網和驗收各類手續(xù)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8)項目建設涉及的土地流轉工作等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配合;集電線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臨時便道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9)送出線路工程踏勘、設計、核準批復、驗收手續(xù)等、施工臨時便道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所產生費用的補償(按項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補償、補償協議須以招標人名義簽訂)工程涉及林木砍伐(含辦砍伐證)、青苗賠償、構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鐵路等的手續(xù)辦理、費用補償等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0)投標人如對集電線路路徑進行優(yōu)化(但要保證線路走向及塔基基位契合度高于80%,國家有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讓,由投標人編制專題報告并獲得批復,確保用地的合規(guī)性,塔基及線路施工占地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集電線路跨越、穿越引起相關輸電線路的改造和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1)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開展的檢測、試驗、質監(jiān)、并網、驗收等工作,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12)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寬、改造、加固、施工損壞修復及協調工作屬于本工程的招標范圍,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于投標報價中;(13)本工程涉及改造村寨道路,在原有道路的基礎上對路面進行優(yōu)化、亮化、綠化等工作。涉及村組道路應結合地方民風、民俗規(guī)劃方案并報招標人同意,現場道路投標人自行勘察,道路全部改造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14)項目場地管理:項目建設范圍內可利用土地資源篩選、確權(核實并確認分布式光伏所利用土地的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并提供相關支持資料),完成項目建設范圍內土地征收工作,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負責后期光伏區(qū)植被恢復種植,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處理征地過程中的各種爭議,負責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租賃、補償、協調及恢復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項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續(xù)辦理。
注:協議中光伏區(qū)和集電線路統(tǒng)稱為光伏場區(qū)
(3)建設地點: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zhèn)境內。
(4)計劃工期:270天
(5)質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設備采購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質量驗收標準
具體質量要求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且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修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財務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財務報告;
3.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專業(yè)為機電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3.4其他要求:
3.4.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
3.4.2未列入“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失信企業(yè)名單,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網頁截圖為準)。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6日08時至2024年11月20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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