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嘉祥發(fā)電有限公司2020年(5-12月份)生產通勤用車租賃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
招標范圍:大巴車5輛44座及以上,中巴車3輛12座以上及15座以下。
服務周期:服務周期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8個月。
標段劃分: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招標范圍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2017年至今)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必須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且不允許分包、轉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3月27日9:00起至2020年4月19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