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滿洲里熱電廠2020年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招標項目招標人為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滿洲里熱電廠,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滿洲里熱電廠2020年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滿洲里熱電廠及一、二分廠。
2.2 服務內(nèi)容:滿洲里熱電廠#2、#3鍋爐定期檢驗、一、二分廠熱水鍋爐內(nèi)部檢驗、熱電廠、一、二分廠鍋爐外部檢驗、熱電廠24臺壓力容器年度檢驗、電站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閥檢驗等項目。(具體服務內(nèi)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3 服務期:計劃服務期限:2020年7月20日至12月31日,(驗收合格)。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及內(nèi)容:滿洲里熱電廠#2、#3鍋爐定期檢驗、一、二分廠熱水鍋爐內(nèi)部檢驗、熱電廠、一、二分廠鍋爐外部檢驗、熱電廠24臺壓力容器年度檢驗、電站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閥檢驗等項目。(具體服務內(nèi)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nèi)。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zhì)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綜合檢驗機構甲類),檢驗項目中至少應包含GD3、GD4、FD2、RD4等定期檢驗項目等。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少進行過4臺75t/h及以上蒸汽鍋爐的定期檢驗,須提供業(yè)績合同證明材料。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接受,提供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服務期內(nèi)投標方必須通過當?shù)厥袌霰O(jiān)督管理局備案及認可。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04月08日10:00時至2020年04月14日10:00時止(北京時間),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