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
220kV海底光電復合纜及附件設備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0-04-2189)
項目所在地區(qū):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
1. 招標條件
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國際電力股份 浙江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220kV海底光電復合纜及附件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海域。
2.2 規(guī)模: 400MW 。
2.3 項目概況: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約36km,水深約27m~35m,東西最長約19.3km,南北最寬約4.9km,規(guī)劃面積約57.1km2,總裝機容量為40萬kW。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連接本工程220kV海上升壓站至陸上計量站的220kV海底光電復合纜及其附屬設備
2.6 交貨地點: 海纜交貨地點為本標段中標單位工廠碼頭。本標段投標方提供滿足出運條件的靠船碼頭與各類裝船、起重機械供海纜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纜裝船工藝過程中碼頭工作面上的操作內容。本標段投標方負責過纜至海纜施工方運輸船只,并進行船上交接試驗,試驗通過后方可移交給海纜施工單位。海纜及附屬設備的海上運輸、海纜的安裝敷設以及海纜竣工交接試驗由海纜施工單位完成,投標人須無條件配合及指導。
2.7建設工期: 計劃17個月。2020年6月正式開工,2021年6月機組并網(wǎng)發(fā)電。
2.8交貨期:
計劃第一根海纜交貨日期:2020年12月31日;
計劃第二根海纜交貨日期:2021年3月15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jīng)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檢測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認證證書。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來須具有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的合同業(yè)績,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4月29日9:00起至2020年5月6日17:00止。
4.2 購買: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點擊左側快捷菜單“購買招標文件”中“購買”按鈕進行購買或者點擊“加入購物車”后,選擇“我的購物車”進行批量購買,招標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網(wǎng)上支付。
4.3 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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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編輯: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