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項目概況:該項目為烏蘭木倫煤礦2024-2027年圖牌板、宣傳品、印刷品設計制作服務,由于前期招標的圖牌板項目結算金額即將超出合同總價,需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為礦井井下、地面確定圖牌板的制作單位。
采購范圍:烏蘭木倫煤礦所屬范圍內地面及井下的圖牌板(含大型異形牌板)、宣傳品、印刷品設計、制作及安裝服務等,不包含烏蘭木倫煤礦黨建費用的各類標識標牌、印刷品、文化產品設計、制作及安裝服務。
計劃服務期:合同簽訂后3年。
質量要求:服務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guī)范,質量等級為合格,詳見技術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投標人,具體以安全協(xié)議約定為準。不允許分包,不允許井下勞務派遣用工
質保期:質保期至竣工驗收之日起1年。
付款方式:單批次制作安裝服務完畢且驗收合格后付該批次造價的90%,預留10%質保金。實際結算費用=按實際制作數(shù)量*合同單價-考核扣款為準。結算價原則上不超中標價,當服務期滿或結算金額達到合同總價時,合同自動解除。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印刷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同時包含圖牌板及印刷品加工制作內容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及每份合同對應的任意一張增值稅發(fā)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增值稅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代碼、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發(fā)票開具截止時間須為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2 個月(發(fā)票開具日期須在2024年7月30日(不含)前),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須自有寫真機、UV打印機、雕刻機、切割機、噴繪機,須提供設備購置發(fā)票,或合同和出廠合格證。
【8】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標識標牌加工制作廠房,須提供房產證掃描件或者房屋租賃合同掃描件(以投標人或其法人代表自有或租賃均可,其它情形不予認可)。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30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