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不滿足本項目“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的投標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具體如下: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不含分公司)。
(2)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國家相關權威網(wǎng)站查詢記錄顯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提供相應查詢截圖。
(3)投標人近三年內(nèi)在公司無騙取中標、串標和其他嚴重違約行為及重大工程質(zhì)量問題。
(4)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未被列入公司灰名單或黑名單的。
(5)近三年內(nèi)不曾因投標人原因在公司的任何合同中嚴重違約,或因投標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雇用或曾經(jīng)雇用過的,為本次招標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包括其附屬機構有關聯(lián)。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8)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申請。
3.2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職能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國內(nèi)水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
(2)投標人必須滿足本項目船舶和運輸方式的要求,投標人公司自有船舶B級累計總載貨量運力≥10000噸(須提供載貨量運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3)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具有年累計完成運輸量在50萬噸/年及以上的散裝貨物內(nèi)河運輸1個相關業(yè)績(需提供具體業(yè)績明細,并附有合同復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和相應業(yè)績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4. 遞交投標登記資料及招標文件的獲取程序
4.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條資格要求的投標人請自行登錄申請購買招標文件。
4.2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4.3投標登記: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下午17:00時(北京時間)
4.4招標文件發(fā)售:2024年10月31日上午08:00至2024年11月6日17:00 時(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