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石島灣核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論證采購項目,招標人為 石島灣核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石島灣核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論證采購項目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山東省榮成市石核路9號, 石島灣核電開發(fā)有限公司現場。
2.2 服務內容:甲方委托乙方開展擴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承辦兩綱、成果報告專家評審會,配合甲方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具體要求見《水土保持方案論證技術任務書》。
2.3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甲方通知開展工作后一個月內完成4臺或2臺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具體機型和規(guī)模合同簽訂后,以甲方通知為準)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專題兩綱的編制、評審和提交;合同簽訂后,甲方通知開展工作后三個月內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評審和提交。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甲方委托乙方開展擴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承辦兩綱、成果報告專家評審會,配合甲方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具體要求見《水土保持方案論證技術任務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
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中國水土保持學會頒發(fā)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單位水平評價證書,單位等級為五星。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業(yè)績,且該業(yè)績中項目已取得了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體現合同內容的關鍵頁)及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間2020年12月29日9時起至2021年1月5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