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興安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擬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后續(xù)采伐作業(yè)設計技術咨詢服務項目招標人為 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一次預招標中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家數不足法定要求,招標失敗?,F對 興安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擬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后續(xù)采伐作業(yè)設計技術咨詢服務項目進行二次預公開招標。
1.2本采購生效條件:政府同意該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該采購項目成立,否則不成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突泉縣、扎賚特旗等興安盟境內旗、縣、市。
2.2 服務內容: 興安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擬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及后續(xù)采伐作業(yè)技術咨詢服務。
2.3 服務期:采購方書面通知后的30天內完成報告編制,并通過最終審批。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興安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滿足旗縣林草局、自治區(qū)林草局及國家林草局的審查要求。最終通過審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林業(yè)調查規(guī)劃設計資質丙級及以上。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近3年內(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完成2個類似服務項目的業(yè)績(以合同掃描件為準)。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林業(yè)高級職稱,且須有相關業(yè)績2項以上(需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1年3月3日09:00時起至2021年3月10日17:00時止(北京時間),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