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司泰州電廠17MWp灰場水面光伏發(fā)電EPC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泰州電廠17MWp灰場水面光伏發(fā)電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招標人為泰州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泰州發(fā)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江蘇公司泰州電廠17MWp灰場水面光伏發(fā)電EPC總承包項目建設地點為國能泰州發(fā)電有限公司廠內灰場;項目總建設容量為17009 kWp;招標范圍包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模式實施,該項目工程內容包括:(1)用地范圍內的太陽能電池組件、太陽能光伏支架、光伏并網逆變器、光伏并網箱、交流防雷配電單元等所有工程設計(包含方案設計、專題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采購(建筑材料設備、光伏發(fā)電場區(qū)設備、升壓設備等)、施工(用地范圍內的所有工程施工)、整個建設期內的各項安裝、檢查、竣工驗收、調試及整體并網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2)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承包人負責工程招標范圍內的設計、供貨、施工和驗收,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接入方式以供電局批復為準。計劃工期:從施工日起至工程完工工期90天。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合同業(yè)績2份(其中水面漂浮光伏項目不少于1個),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驗收證明至少須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監(jiān)理三方蓋章。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2個2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20MWp及以上水面漂浮光伏EPC項目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壹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20MWp及以上水面漂浮光伏EPC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C證(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6-25 2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7-0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