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常州市
1. 招標條件
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為預招標,項目存在終止風險,招標人對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投標人知悉。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guī)模: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由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在江蘇省常州市,利用常州市4個子項目屋面及地面車棚及廠區(qū)閑置地面建設安裝光伏發(fā)電系統,本光伏發(fā)電系統擬采用單晶硅 545Wp和380Wp,計劃裝機容量為10.19MWp,接入電壓等級為10kV、6kV、0.4kV,接入方式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量上網”。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工程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接入系統、用戶側間隔改造;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涉網試驗、投產、質量監(jiān)督、竣工驗收(含水保、環(huán)保、檔案、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等工程專項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huán)境評價、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詳見技術規(guī)范。
計劃工期約3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6月15日開工,9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華能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zhí)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zhí)行該招標結果。投標人參與投標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均不予補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承攬實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來,累計已建成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項業(yè)績單個容量不低于1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yè)績(E)和施工業(yè)績(C),或累計已建成容量20兆瓦(其中一項業(yè)績單個容量不低于1兆瓦)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yè)績(EPC),提供合同復印件或證明文件,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
3.2.4投標人擬派遣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證書以及安全資格證(B 類)證書,提供證明文件。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2家。
3.2.6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4628萬元(含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常州市
1. 招標條件
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為預招標,項目存在終止風險,招標人對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投標人知悉。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guī)模: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由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在江蘇省常州市,利用常州市4個子項目屋面及地面車棚及廠區(qū)閑置地面建設安裝光伏發(fā)電系統,本光伏發(fā)電系統擬采用單晶硅 545Wp和380Wp,計劃裝機容量為10.19MWp,接入電壓等級為10kV、6kV、0.4kV,接入方式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量上網”。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項目。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華能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常州10.19兆瓦光伏電站EPC工程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接入系統、用戶側間隔改造;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涉網試驗、投產、質量監(jiān)督、竣工驗收(含水保、環(huán)保、檔案、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等工程專項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huán)境評價、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詳見技術規(guī)范。
計劃工期約3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6月15日開工,9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華能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zhí)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zhí)行該招標結果。投標人參與投標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均不予補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承攬實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來,累計已建成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項業(yè)績單個容量不低于1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yè)績(E)和施工業(yè)績(C),或累計已建成容量20兆瓦(其中一項業(yè)績單個容量不低于1兆瓦)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yè)績(EPC),提供合同復印件或證明文件,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
3.2.4投標人擬派遣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證書以及安全資格證(B 類)證書,提供證明文件。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2家。
3.2.6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4628萬元(含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
詳情請聯系13681557910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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