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機加工合格供應商征集。
該項目位于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別使用2×135MW火力發(fā)電機組廠區(qū)內,廠區(qū)分別位于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寧張公路70號、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鎮(zhèn)原211廠一分廠,機加工主要適用于火力發(fā)電廠機械加工外委零配件的機械加工工作。
1.2.1招標范圍
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4×135MW火力發(fā)電機組在檢修中需要對設備零配件進行維修和機械加工。
1.2.2主要工作內容:
(1)零配件的修復與加工;
(2)對推力瓦、軸瓦、汽封、油封、軸承座、葉輪、閥芯、閥座、門柄、門桿、聯(lián)軸器等修復與加工;
(3)對部分失效的零配件經修復和加工后,能夠恢復其功用和性能,且滿足使用要求的零配件;
(4)對需加工的設備、材料進行鋸割、剪板、機械加工、坡口加工、鏜孔、鉆孔、平面加工等工作;
(5)機組設備技術改造所需零配件的制作。
1.2.3交貨地點時間及方式
1.2.3.1項目實施地點: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現場指定地點。
1.2.3.2項目工期:交貨由發(fā)包人提前1日通知,具體交貨時間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
1.2.3.3交貨方式:車下交貨。
1.3合格供應商選擇及年度合格供應商供貨合同
本次招標的機加工合格供應商的選擇,將按照本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評審和選擇。各投標人在收到機加工合格供應商入選通知后,須與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別簽訂機加工年度合格供應商供貨合同,在供貨合同有效期內,入選機加工的合格供應商,必須參與機加工在合同有效期內的每次采購詢比價。
年度合格供應商供貨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將在年度物資供貨合同到期前2個月對合格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供應商續(xù)簽下一年度供貨合同;評審不合格的,將不再續(xù)簽下一年度物資供貨合同,并同時終止(或取消)其該類物資的合格供應商資格。
1.4資金來源
1.5.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機械加工修理企業(yè)。
1.5.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6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具有1個及以上火電廠機加工合同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7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