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公司南豐市山農(林)光互補光伏發(fā)電工程勘察設計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地點:南豐市山農(林)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位于撫州南豐縣市山鎮(zhèn),站址中心坐標為東經116.47706°,北緯27.13306°,光伏陣列區(qū)高程96.6~165.5m之間。本項目占用面積約4283畝,規(guī)劃容量150MWp,實際裝機容量150.02624MWp,以一回220kV并通過新建1回220kV線路接入500kV琴城變。站址范圍以耀里村-雷源,龍源-京溪山為中心,站址各區(qū)域都較為平坦,周圍無高山遮擋,除站址東方向存在少部分地勢相對凸起,且山勢較為平坦,建設條件較好。
2.2 工期:本工程擬定于2023年1月開工,2023年6月底并網發(fā)電。
2.3 招標規(guī)模:規(guī)劃容量為150MW,并配置22.5MW/22.5MWh儲能。
2.4 招標范圍:初步設計勘測,初步設計,施工圖勘測,施工圖設計,其他:竣工圖編制等。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公司南豐市山農(林)光互補光伏發(fā)電工程勘察設計服務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住建部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同時應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須附資質證明文件);
3.2.2 資格能力要求:/。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應有2個及以上單體容量超過100MW的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業(yè)績(包含可研勘察設計一體化業(yè)績、EPC總承包業(yè)績)。(業(yè)績以正式簽訂合同計算,須附合同業(yè)績文件,內容至少有合同封面頁、工作內容頁、合同簽署頁等);
3.2.5 本工程擬任設總:項目負責人(設總)須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及高級工程師職稱,且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須有1個及以上單體容量超過100MW設計業(yè)績;
3.2.6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11月09日 08時30分起至2022年11月16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