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qū)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qū)
2.2 規(guī) 模: 靈東煤礦為了保證212302上工作面的安全開采,需對212302上工作面上部砂巖含水層和Ⅱ2-1煤層的采空區(qū)積水進行綜合物探,查明上覆Ⅱ2-1采空區(qū)積水區(qū)域分布范圍及上部砂巖含水層的區(qū)域發(fā)育情況,編制《212302上回采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評價及上覆含水體探放水設計》《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設計》《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成果報告》,為212302上工作面探放水提供準確基礎資料,確保工作面安全生產。
2.3 標段劃分: 扎賚諾爾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靈東煤礦212302上回采工作面物探探查服務招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qū)
2.5 服 務 期: 雙方簽署合同后50日內完成;服務期計劃安排:投標方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后,3天內完成資料收集,10天完成物探探查工作,7天出具物探探查結果報告,30天編制報告,總服務期限為50日,必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段完成相關工作,并出具經過評審的《212302上回采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評價及上覆含水體探放水設計》《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設計》《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成果報告》。
2.6 招標范圍:2.6.1采用兩種物探探查方法,對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上部砂巖含水層、上覆112204(北翼二面)、112206(北翼三面)采空區(qū)積水進行探查,井下水文地質勘察施工總工程量約11.6km。根據水文地質勘察情況,對物探探查結果進行分析,劃分出富水異常區(qū),評估其對煤層開采的危險性。物探前出具《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設計》,物探后出具《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成果報告》。
2.6.2針對物探探查結果,提出富水異常區(qū)鉆探驗證方案,根據異常區(qū)范圍,對上覆含水體進行探放水設計,收集靈東煤礦及周邊區(qū)域水文、地層、采礦等相關資料,分析靈東煤礦西一采區(qū)水文地質條件,研究含、隔水層賦存條件和水文地質參數,結合煤層埋藏特征,評估西一采區(qū)煤層開采后覆巖破壞情況,分析II3煤層開采主要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評估上覆含水層水和采空區(qū)積水對煤層開采的危險性程度,通過對西一采區(qū)水文地質條件的綜合認識,提出《212302上回采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評價及上覆含水體探放水設計》。
2.6.3本項目必須在合同期限內通過扎煤公司組織的專家評審,最終形成膠裝紙質版《212302上回采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評價及上覆含水體探放水設計》《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設計》《靈東煤礦212302上工作面物探成果報告》各5套,刻錄光盤電子版1套。
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附件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yè)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專業(yè)甲級資質(承擔內容需含有工程測量專業(yè)和水文地質勘察專業(yè))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并同時具有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證書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設計甲級資質證書;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合同簽訂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同時包含煤礦物探探查項目、水害評價報告編制兩項工作的業(yè)績至少1份或煤礦物探探查項目業(yè)績和水害評價報告編制業(yè)績至少各1份(投標人須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圍的實質內容、簽字蓋章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文件視為無效業(yè)績)。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12月26日 09時00分起至2023年01月04日 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聯系人:劉靜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 箱:1490789738@qq.com
電力招標采購網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門批準的專業(yè)從事電力系統(tǒng)招標采購和在線貿易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性備案證號(京ICP證070736號,工商注冊號:
0102020080429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