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北方公司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fā) 高頭窯煤礦采煤機采購【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1-3-092)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北方公司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fā) 高頭窯煤礦采煤機采購【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上一次招標失敗,現進行公開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fā) 高頭窯煤礦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境內的昭君鎮(zhèn)查干溝村南,原煤生產能力1000萬噸/年。本項目擬采購井下用采煤機。
2.2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購置MG900型采煤機1臺,總功率≥2320KW,適用于ZY15000/29/60D液壓支架使用要求。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
2.3 交貨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昭君鎮(zhèn)查干溝村。
2.4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20天內完成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需提供所投產品有效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至少3份單臺采煤機總功率在2000KW及以上采煤機銷售合同業(yè)績,并提供業(yè)績相關證明材料,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