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遼源市東遼縣遼河源鎮(zhèn)
2.2項目規(guī)模:28.9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風機吊裝日期為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
2.4招標范圍:吉林東遼鄉(xiāng)村振興28.9MW風電項目風電機組(含主機、錨栓(若需)、塔筒、輪轂、葉片等附屬設備)設備采購及其吊裝等相關服務,本次采購風機單機容量為3.9MW機組1臺,5.0MW機組5臺,總容量為28.9MW。詳見招標文件。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名稱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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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東遼23.5MW風電項目主機、塔筒、附件招標 |
10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吉林東遼23.5MW風電項目主機、塔筒、附件招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且資產(chǎn)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nèi)。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在近3年內(nèi)(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事件;近3年內(nèi)(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以事故發(fā)生時間為準)未發(fā)生政府相關責任部門認定的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8.所投機型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chǎn)權或國外先進的技術轉讓,必須具備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應提供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投標機組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測試報告或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評估報告,如投標時暫時不能提供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測試報告或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評估報告,必須承諾在項目并網(wǎng)前60天內(nèi)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誤項目并網(wǎng),產(chǎn)生的電量損失費用由投標人賠付;必須具備并網(wǎng)能力,能通過所有相關的并網(wǎng)檢測。
9.投標機型應按照《GB/Z25458-2010風力發(fā)電機組合格認證規(guī)則及程序》進行了型式認證,認證工作應由國家認證認可主管部門批準的認證機構進行,投標人應提供相應型式認證證書,并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中應包括標準功率曲線、保證功率曲線(即對應風電場實際空氣密度及湍流下的動態(tài)功率曲線)、推力系數(shù)(Ct)、功率系數(shù)(Cp)、噪音等級、電網(wǎng)特性的測試報告等;如暫時不能提供投標機型的型式認證,必須承諾在項目并網(wǎng)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誤項目并網(wǎng),產(chǎn)生的電量損失費用由投標人賠付;投標時暫不能提供投標機型型式認證的,必須在投標時提供符合相關要求投標機型的設計認證。
10.投標人陸上4.0MW及以上機型應至少有200臺合同業(yè)績,至少有不低于200MW投運業(yè)績,以上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封面、機型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及投運證明(寫明項目全稱,須業(yè)主蓋公章且與合同上的章一致),如遞交的資料中未提交相關業(yè)績證明(包括投運證明)或者提交的不符合要求,招標人不予接受,按不符合資質處理。
1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3-04-18 11:31到2023-04-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