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竹塘嶺風電場位于永州市江永縣北部山區(qū),距離江永縣直線距離約 10km, 地 理 坐 標 介 于 東 經(jīng) 111.339932° ~ 111.392832° , 北 緯 25.342257° ~ 25.412592°之間, 海拔高度在 938m~1156m 之間, 總裝機容量 50MW。竹塘嶺風 電場進場道路3.756km,場內主干道9km,場內支路 11.093km,道路總長度23.85km。
月巖風電場位于永州市道縣西南部山區(qū),距離道縣直線距離約 24km,地理 坐標介于東經(jīng) 111.347822°~111.428640° ,北緯 25.393795°~25.452532° 之間, 海拔高度在 728~1108m 之間, 總裝機容量 50.0MW。月巖風電場場內道路 長度 15.012km。
本次塌方處理范圍在月巖、竹塘嶺風電場道路沿線分布, 共 6 處水毀塌方路 段需進行處理。道路下邊坡塌方部位擬采取的主要處理方式:
滑坡路段設置懸臂式擋土墻、衡重式擋土墻、格賓石籠擋土墻對路基邊坡進 行支擋防護;根據(jù)滑坡現(xiàn)狀地形,對滑坡坡面進行削坡或培土整平處理,坡面進 行三維網(wǎng)植草防護;設截水溝、排水溝等排水措施,減少坡面沖刷;因滑坡收窄 的路面寬度按原有寬度恢復。滑坡兩側設圓管涵, 將路塹邊坡雨水引排至滑坡范 圍外。
為徹底消除竹塘嶺風電場、月巖風電場道路邊坡塌方等安全隱患, 保障風電 場生產(chǎn)與行車安全,有必要對上述邊坡滑坡體進行永久性處理。
本招標項目由中標單位按照相應報價分別與江永清潔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竹塘嶺風電場項目公司) 及道縣清潔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月巖風電場項目公 司) 簽訂合同。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竹塘嶺風電場進場道路口排水及滑坡治理;
(2)月巖風電場#17至#18風機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3)月巖風電場#20至#21風機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4)升壓站至月巖風電場#24 風機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5)月巖風電場#27至#28風機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6)月巖風電場#28風機下面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7) 涉及與本工程相關的征占用地(永久、臨時)補償及相關手續(xù)辦理。
2.3 工期要求
計劃工期:項目開工后 60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
2.4 質量標準
2.4.1 保證擋土墻墻面平整、結構穩(wěn)定、符合施工要求, 不得有裂縫、空鼓 現(xiàn)象;且模板、鋼筋、混凝土施工滿足相關驗收規(guī)范要求。
2.4.2 保證道路路面平整連續(xù),對因滑坡收窄的路面寬度按原有寬度恢復。
2.4.3 保證道路邊坡穩(wěn)定, 無二次塌方風險后, 對所有塌方影響復綠坡面進 行復綠,便于穩(wěn)固邊坡,防止水土流失。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 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
包三級及以上, 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或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 工乙級資質或公路路基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
3.2.2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3 施工業(yè)績:投標人近 3 年具有與本招標項目類似 2 個 項目的施工業(yè)績, 如:邊坡修復,道路和堤壩加固,水毀修復等(必須提供業(yè)主/用戶證明,并附 業(yè)主/用戶聯(lián)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wěn)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jīng)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chǎn)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 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錄)。
3.5 施工設備
3.5.1 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 其數(shù)量和品種 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yè)要求。
3.5.2 若中標, 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shù)量 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經(jīng)理
3.6.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 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 持有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chǎn) B 證。
3.6.3 應有 5 年以上施工經(jīng)歷, 近 3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業(yè)主/用戶證明,并附業(yè)主/用戶聯(lián)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 2 年 以上的項目經(jīng)理。
3.7 主要人員: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并至少有 1 個以上相 同或類似工程的施工經(jīng)驗。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9.2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記錄,無不良訴訟記錄, 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guī)處罰的記錄。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為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的;
(9)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0)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1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監(jiān)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yè)名單;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16)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 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7 月 4 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wǎng)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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