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wǎng)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 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