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九江 苯乙烯儲罐及裝船油氣治理項目-油氣回收處理裝置(WZ20231007-5509-12132-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油氣回收處理裝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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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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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氣回收處理裝置\吸附+脫附 VOCs 50Nm3/h 非甲烷總烴<50mg/m3,苯<2mg/m3,甲苯<8mg/m3,二甲苯<10mg/m3 | 2.00 | 套 | 包1-油氣回收處理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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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氣回收處理裝置\活性炭吸附 VOCs 50Nm3/h 非甲烷總烴<50mg/m3,苯<2mg/m3,甲苯<8mg/m3,二甲苯<10mg/m3 | 2.00 | 套 | 包1-油氣回收處理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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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氣回收處理裝置\活性炭吸附 VOCs 350Nm3/h 非甲烷總烴<50mg/m3,苯<2mg/m3,甲苯<8mg/m3,二甲苯<10mg/m3 | 3.00 | 套 | 包1-油氣回收處理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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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guī)格:技術規(guī)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chǎn),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所使用的活性炭對苯乙烯的吸附和脫附過程安全平穩(wěn)高效,應提供吸附、脫附過程中苯乙烯不發(fā)生自聚的證明文件。 3.1.7 投標人須提供所選擇的活性炭供應商針對苯乙烯油氣的活性炭選型報告、活性炭吸附罐出口濃度試驗數(shù)據(jù)等。 3.1.8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后續(xù)技術協(xié)議文件提供HAZOP分析報告和SIL 等級分析報告。 3.1.9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催化劑(如有)使用壽命不低于6年:吸附劑壽命不低于5年,吸附劑應能承受蒸汽高溫脫附(頻率不低于4次/月),并保證在脫附完成后恢復原有性能。 3.1.10 投標人須提供所選擇的活性炭供應商至少 1 套苯乙烯吸附法油氣回收的成功業(yè)績,且連續(xù)穩(wěn)定運行至少 1 年以上。該業(yè)績要求僅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工藝,不含冷凝、吸收、膜、焚燒等組合工藝,尾氣排放滿足非甲烷總烴<50mg/m3 ,苯<2mg/m3 ,甲苯<8mg/m3 ,二甲苯<10mg/m3 ,苯乙烯<15mg/m3。 3.1.11 投標人須提供至少3套2020年以來(以安裝驗收報告日期為準)在石油石化行業(yè)苯乙烯油氣治理成功實施的業(yè)績(要求活性炭吸附吸收法,處理能力在350m3/h以上(含),苯乙烯排放質量濃度<15mg/m3),投標人必須提供上述業(yè)績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復印件、發(fā)票(僅接受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fā)票”模塊提供的發(fā)票信息)、技術協(xié)議、用戶使用良好說明及使用單位的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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