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萬福快速路東延建設工程已由揚州市行政審批局以揚行審投資發(fā)[2022]2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揚州市上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萬??焖俾窎|延建設工程(非涉鐵段)施工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西起春風十里路,東至進修路 2.1.2 工程規(guī)模:萬??焖俾窎|延建設工程路線總長約2.5km。全線為雙向6車道城市快速路,設計速度80km/h;輔道為雙向4車道城市主干路,設計速度50km/h。橋梁采用城-A級荷載等級。 2.1.3 合同估算價:64100.0 萬元 2.1.4 工期要求: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9日 2.1.5 其他:本項目包含單跨67米橋梁,依據(jù)蘇建規(guī)(2017)1號文規(guī)定,屬于技術復雜工程。 2.2 招標范圍:萬??焖俾窎|延建設工程(非涉鐵段)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工程施工,包括:(1)樁號K8+000~K8+884.00,長884m:主體工程不在本次招標范圍;橋梁以鋼筋砼鋪裝層為界,鋪裝層以上所有防水層、瀝青面層納入本次招標范圍;道路工程以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為界,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以上瀝青面層納入本次招標范圍;附屬工程中的路燈照明、交安監(jiān)控均納入本次招標范圍。(2)樁號K8+884.00~K10+522.925,長1639m: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橋梁、雨污水管網(wǎng)、路燈照明、交安監(jiān)控等。詳細內容見設計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 | ||||||||||||||||||||||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3、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4、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chǎn)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3.1 持有效的《揚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3.2 投標人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近3個月養(yǎng)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在職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wǎng)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shù)厣绫9芾聿块T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資審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 3.3.3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4 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3.3.5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企業(yè)自2018年01月0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單項合同工程造價3億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以竣工(交工)驗收證明材料時間為準),業(yè)績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1、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4、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yè)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業(yè)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shù)據(jù)不一致的,以數(shù)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yè)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 3.4 投標人不得有資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滿足資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要求。 3.6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要求:實行資格預審的,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時,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資格預審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wǎng)站予以公示。 | ||||||||||||||||||||||
四、資格審查 | ||||||||||||||||||||||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 ||||||||||||||||||||||
五、資格審查文件獲取 | ||||||||||||||||||||||
5.1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時間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 5.2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本招標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7.0版本; | ||||||||||||||||||||||
六、資格審查截至時間 | ||||||||||||||||||||||
6.1 資格審查登記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4日14時30分。 6.2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10月24日14時30分。本次資格審查采用網(wǎng)上資格審查。各投標單位請于2023年10月24日14時30分之前上傳電子資格審查文件,電子資格審查文件應使用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中資格審查文件制作專用工具軟件編制、生成。并按網(wǎng)上電子化招投標要求通過系統(tǒng)上傳不加密資格審查文件,未上傳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 ||||||||||||||||||||||
七、評標辦法 | ||||||||||||||||||||||
本工程采用揚州資格有限數(shù)量制,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資審文件第三章。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 ||||||||||||||||||||||
九、投標保證金 | ||||||||||||||||||||||
投標保證金:0.0元人民幣,具體要求詳見招標公告欄附件 | ||||||||||||||||||||||
十、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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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備注 | ||||||||||||||||||||||
備注:本次資格審查不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 |
2023年10月11日
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