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航航站樓生產客戶端維護服務項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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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國航航站樓生產客戶端維護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一、項目內容: |
(一)項目名稱:國航航站樓生產客戶端維護服務項目 |
(二)項目編號:CGXM-PUR-E-202401306 |
(三)資金來源: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五)項目需求: |
本次采購內容為國航地面服務部在首都機場T2、T3航站樓區(qū)域、大興機場航站樓區(qū)域內所有客戶端以及國航運行大樓區(qū)域使用的打印外設的維護服務(不含零配件采購)。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清單。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yè)名單內的供應商;不在淘汰供應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為供應商處罰期和處罰范圍;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具備終端維護服務的工作經驗并提供2個或以上的終端維護案例。 |
(八)在北京首都機場和大興機場區(qū)域有維護服務網點且維護人員必須持有首都機場T2、T3航站樓隔離區(qū)證件(證件區(qū)域至少包含國內、國際進出港隔離區(qū))。 |
(九)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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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23時59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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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材料 |
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3.專業(yè)技術及行業(yè)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fā)的相關行業(yè)從業(yè)資格許可證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證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5.供應商反商業(yè)賄賂承諾書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7.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無法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則上需提交連續(xù)三年的財務報表)。 |
8.近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金證明。 |
9.“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
10.提供在北京首都機場和大興機場區(qū)域有維護服務網點的證明。 |
11.提供維護人員在首都機場T2、T3航站樓隔離區(qū)證件的證明(證件區(qū)域至少包含國內、國際進出港隔離區(qū))。 |
12.提供2019年至今2個(含2個)以上的終端維護案例證明,以合同首頁、尾頁、蓋章頁、案例關鍵頁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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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九、聯(lián)系方式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聯(lián)系人:邵帥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61465963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shaoshuai@airchina.com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十、其他 |
所有報名材料須按順序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蓋單位公章;報名材料請確保齊全清晰,否則將可能被取消報名資格并不另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