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門大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標更正公告
由于內容修改,原公告相關內容聲明無效,以新公告為準。
1、原公告日期:2024年4月3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4月3日
原公告內容:
3.1.7其他要求:(1)本次招標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承德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更正內容為:
3.1.7其他要求:(1)本次招標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
《承德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3)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