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入境航空器衛(wèi)生防疫處理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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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入境航空器衛(wèi)生防疫處理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出入境航空器衛(wèi)生防疫處理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SHB-E-202405816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上海市 | |||||||||||||||||||||
(五)項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標: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對防疫的要求,規(guī)范航空器消毒、除蟲、除鼠等衛(wèi)生防疫處理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航需對國際/地區(qū)出入境航班航空器實施防疫衛(wèi)生防疫處理。 二、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服務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及檢驗檢疫、衛(wèi)生處理、消毒服務行業(yè)標準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實時更新,確?,F行有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5.《出入境檢疫處理管理工作規(guī)定》; 6.《SNT1328-2003 出入境航空器檢疫操作規(guī)程》、 《SNT 1268-2010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規(guī)程》等行業(yè)標準; 7.《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 8.《關于下發(fā)運輸航空公司、機場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第十版)的通知》; 9.《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0.《集團上海區(qū)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1..其他海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標準。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服務對象 國航或者海關檢疫部門指定需實施衛(wèi)生防疫處理服務的國際/地區(qū)出入境航班(含客改貨航班)。 2.服務范圍 對服務對象提供衛(wèi)生防疫處理服務,包括: (1)按照國航的要求對航空器指定區(qū)域(客艙、貨艙)及相應廢棄物開展消毒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終末消毒)。 (2)按照海關檢疫部門發(fā)出的《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的要求對航空器指定區(qū)域(客艙、貨艙)及相應廢棄物開展消毒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終末消毒)。 (3)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海關檢疫部門要求對航空器開展除蟲、除鼠處理等衛(wèi)生處理。 四、交付或實施地點:上海虹橋國際機場、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五、技術需求/服務標準:參照上述執(zhí)行標準規(guī)范。 六、驗收標準:所提供服務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及檢驗檢疫、衛(wèi)生處理、消毒服務行業(yè)標準的要求。 七、建議合同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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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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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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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韓光旭 | |||||||||||||||||||||
聯系人電話:021-22353753 | |||||||||||||||||||||
聯系人電子郵箱:ca_shb_cg@163.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