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浙江分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飲服務采購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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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浙江分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飲服務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一、項目名稱:浙江分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 |
二、項目地點:浙江省·杭州市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功能目標: 為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優(yōu)質餐食服務,提升航班不正常情況下旅客滿意度,保證服務品質。 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延誤航班服務標準》Q/CAH-CAH-PSS-20-101-2019
《取消航班服務標準》Q/CA-CA-PSM-20-201-2019
《備降航班服務標準》Q/CAH-CAH-PSS-20-301-2019
《機型調整服務標準》Q/CA-CA-PSM-20-401-2019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 供應商根據標準為國航旅客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及國航延誤航班服務標準的餐食,供餐時間段至少包含以下時段,具體為早餐:07:00-09:00、正餐:11:30-13:30/17:00-19:00、夜宵:23:00 以后,供餐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夜宵,餐食標準應滿足上述的標準規(guī)范;
2. 供應商應提供至少3套正餐菜譜,并每10天進行更換,更換菜譜需與國航達成一致;
3.每100份餐食須備份15份米飯以及5份素食,備份不額外收取費用。
4.供應商提供的餐食加工工藝、技術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以及封存樣品的要求。正式供貨的產品須與投標書要求或國航封存的原材料、規(guī)格、質量保持一致;
5.國航通過口頭、電話、傳真等方式向供應商訂餐,供應商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配送:①航班大面積延誤時須在90分鐘內送達國航指定地點;②其他航班延誤時須在60分鐘內送達國航指定地點;交貨地點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內,供應商應根據餐食的數量和供餐時間的緊急程度,安排1人以上協助國航員工進行餐食分發(fā)或直接服務旅客;
6.如遇特殊情況須臨時增加用量的,供應商應主動配合;
7.供應商提供的涉及旅客餐食的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全過程應有隔離、有監(jiān)控、有制度、有記錄、有責任人,各項安保措施符合要求,過程可防、可控。
8.供應商提供餐食服務的崗位員工須符合背景調查條件,送貨人員相對固定,并服從國航安保規(guī)定和工作人員指導。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具備《國境口岸衛(wèi)生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可配送至隔離區(qū)內。 驗收標準:符合上述國航服務標準要求 建議合同期限:18個月 其他:預算金額為18個月2100000元(含稅價),擬簽訂二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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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其他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供應商名稱:浙江中宇航空發(fā)展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說明 | |
公示期: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1日23時59分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聯系方式 | |
聯系人:石文杰 | |
聯系人電話:0571-86663680 | |
聯系人郵箱:511483126@qq.com | |
八、發(fā)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fā)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