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標公告的“資金來源構成”: 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縣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現(xiàn)修改為: 通過申報債券、向上爭取補助資金和縣財政統(tǒng)籌各類資金解決。 二、原招標公告的: 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09時30分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09時3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9日09時3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現(xiàn)修改為: 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13時00分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13時0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9日13時0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三、原招標文件涉及以上內容的也作相應修改。 四、原招標文件P14“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3.2.4最高投標限階或其計算方法”的第1點: 1、根據(jù)“縣城黃塘片區(qū)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36752.76元。 現(xiàn)修改為: 1、根據(jù)“縣城黃塘片區(qū)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招標控制價為1436752.76元。 五、原招標文件P41“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的“2.1.3 投標報價”: 1、根據(jù)“縣城黃塘片區(qū)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36752.76元。 現(xiàn)修改為: 1、根據(jù)“縣城黃塘片區(qū)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招標控制價為1436752.76元。 六、原招標文件P59“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的“1.簽約合同價(含稅)為”的第1點: (1)施工圖設計費合同暫定價(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中標報價下浮率為 %(大寫:百分之 ); 現(xiàn)修改為: (1)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下浮率為 %(大寫:百分之 ); 說明: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施工圖設計費招標控制價×(1-施工圖設計費下浮率),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為固定價,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合同價。 七、原招標文件P59“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的“2.合同價格形式”的第1點: (1)施工圖設計費合同暫定價為中標價,結算時本項目設計費根據(jù)《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辦法,其中工程設計收費以預算審定的工程建安費作為基數(shù)計算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其中專業(yè)調整系數(shù)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shù)為1.0、附加調整系數(shù)為1.1。 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 現(xiàn)修改為: (1)施工圖設計費結算時,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該結算價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相關評審會議的匯報工作等后續(xù)所有設計和現(xiàn)場服務工作、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到須承包人中的設計單位配合工作的,設計單位須無條件配合,直到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為止,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設計費用。如設計單位在限定時間內不配合發(fā)包人工作的,發(fā)包人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有資質單位完成工作,所須費用從設計單位的進度款中扣除;因設計單位拒絕配合而造成的損失,發(fā)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討賠償。 八、原招標文件P138“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的“14.1.2 關于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的第1點: (1)設計費:設計應當按照依照法律法規(guī)、設計規(guī)范和概算文件,履行概算控制責任。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應當符合初步設計及概算要求。設計費合同暫定價為中標價,結算時本項目設計費根據(jù)《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辦法,其中工程設計收費以預算審定的工程建安費作為基數(shù)計算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其中專業(yè)調整系數(shù)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shù)為1.0、附加調整系數(shù)為1.1。 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 現(xiàn)修改為: (1)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 九、原招標文件P140“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的“14.2.1 預付款支付”的“(2)本合同施工圖設計費分期支付,支付辦法如下”注的第1點: 1、施工圖設計費結算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已包括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等后續(xù)所有設計和現(xiàn)場服務工作、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現(xiàn)修改為: 1、施工圖設計費結算時,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該結算價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相關評審會議的匯報工作等后續(xù)所有設計和現(xiàn)場服務工作、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十、原招標文件P142“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的“14.5.2竣工結算審核”竣工結算原則第1點: (1)設計費: 1、設計費結算價按以下約定進行結算: 結算時本項目設計費根據(jù)《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辦法,其中工程設計收費以預算審定的工程建安費作為基數(shù)計算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其中專業(yè)調整系數(shù)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shù)為1.0、附加調整系數(shù)為1.1。 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 現(xiàn)修改為: (1)設計費: 1、設計費結算價按以下約定進行結算: (1)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 十一、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如原招標文件與本文有不符之處,以本文為準。招標文件未變更部分,仍按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