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電力石嘴山有限2023年度液氧框架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石嘴山有限2023年度液氧框架采購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寧夏石嘴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寧夏石嘴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石嘴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4×330MW)燃煤發(fā)電機組,本次采購的液氧是公司機組助燃、深調用氧。供貨形態(tài)為液態(tài),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供貨要求每天不小于20噸的供貨能力。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包);招標范圍為2023年度國能寧夏石嘴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助燃用液態(tài)氧氣(液態(tài)氧氣氧含量%≥99.5%(沸點為-183℃),總量預計3000噸。供貨期為合同簽訂后算起按合同供貨,本次招標按照液氧單價(到廠價)進行報價,最終結算按照實際使用數量進行結算。按通知要求分批送貨(包括供貨、包裝、運輸、交貨(卸貨)、檢驗等工作)。2.1.3交貨地點:國能寧夏石嘴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2.1.4交貨期:框架協議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實際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機組運行需要確定。 協議終止條件:框架協議項下的訂單累計數量達到(但不超過)框架協議約定的總數量或框架協議約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達,則終止框架協議,兩者先到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投標人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則需有相應與之配送合作的單位,并提供投標人與合作單位的合同或協議、合作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 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液氧產品供貨的合同業(yè)績 2 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業(yè)績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2-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3-01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