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東山杏陳180MW海上光伏電站項目位于臺灣海峽西南部的漳州詔安灣,建設地點位于東山縣杏陳鎮(zhèn)、前樓鎮(zhèn),用海面積約為3300畝,水深約0~-6m,整個場址地勢平坦,地貌以沿海灘涂區(qū)域為主。本項目固定光伏支架處于海洋環(huán)境,平均潮差2.3m,最大潮差4.14m,基本風壓1.25kN/m2(50年重現(xiàn)期),光伏支架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要求具有非常好的耐候性,在嚴酷的海洋C5-M環(huán)境下長期穩(wěn)定可靠地運行,滿足防腐、強度、變形等設計要求;并且本項目風壓較大,因此支架截面較常規(guī)增大,防腐、風壓等要求有別于常規(guī)支架。
本項目擬采用575Wp單晶雙面組件,300kW組串式逆變器,擬裝機直流側為252.5055MWp,交流側為180.16MW,新建一座110kV陸上升壓站并配建18MW/36MWh的儲能。
2.2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采購范圍為東山杏陳180MW海上光伏電站項目所需的固定支架及附屬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配套服務工作。預估采購總容量約252.5055MW,重量約15900噸。具體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工程固定支架(包括光伏支架、逆變器及匯流箱支架(如需)、備品備件(3‰主材、5‰輔材,按照數(shù)量計算)、專用工器具、附屬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和組件安裝所需的螺栓、螺母、壓塊、墊片等全部輔材及其安裝期間5‰的輔材損耗)、設計復核、制造、試驗、包裝、運輸、保險、交貨、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導安裝調試,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以及現(xiàn)場安裝調試階段的質量檢查、試驗、配合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等工作。
2.3交貨要求
(1)交貨時間及數(shù)量:2024年4月底前完成首批次設備供貨,2024年7月31日完成全部供貨,實際具體批次及時間以買方通知為準。買方有權根據(jù)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賣方不得據(jù)此要求調整合同價。
(2)交貨地點: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海順路項目現(xiàn)場買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采取成套供應的方式交付,車板交貨。賣方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xù)、費用和風險。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需提供證明材料):
(1)資質條件:投標人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伏支架制造企業(yè);
(2)業(yè)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框架協(xié)議以實際訂單或具體執(zhí)行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3GW及以上光伏支架銷售業(yè)績(注:①須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體現(xiàn)容量、合同簽訂時間等相關信息;②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如果沒有明確容量,依據(jù)重量換算40t視為1MW,不限制支架形式;③框架采購合同業(yè)績按照其實際訂單或具體執(zhí)行合同等計算);
(3)財務狀況:近3年(2020 、2021 、2022 年度)無連續(xù)2年虧損;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 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_/_。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 2024年2月21日9時整至2024年2月28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獲取方式: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 1500 元/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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