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公開征集承包商參加青豫直流二期三標段海西基地10萬千瓦光熱工程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施工標段投標。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建設地點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具體位于烏圖美仁鄉(xiāng)光伏光熱園區(qū)。
2.2 工程概況及標段概況
本項目總裝機容量1000MW,規(guī)劃900MW光伏項目,配套100MW光熱項目。100MW光熱項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烏圖美仁太陽能發(fā)電園區(qū)南部,格爾木市以西直線距離約140km處,場址中心坐標為E93°20.475′,N36°48.219′,地勢平坦開闊,總體地勢南高北低,現(xiàn)狀為戈壁荒灘,海拔2900多米,場址西側有沖溝,多為季節(jié)性干溝,由西南向東北展布,土地性質主要為鹽堿地和沙地。場址區(qū)為荒漠化國有未利用地,主要為荒漠沙地。
場址區(qū)干旱少雨,地下水類型主要為孔隙潛水,受大氣降水、雪山融水等補給,地下水主要流向為由南向北,地下水位埋藏較深。場址存在季節(jié)性凍土,凍土凍深線深度為地面以下0.9m。規(guī)劃場址區(qū)主要為自然保留地,不涉及自然保護區(qū)、林業(yè)、壓覆礦,不占生態(tài)紅線等限制建設因素。
場址北側約14km處有S303省道通過,可通過園區(qū)規(guī)劃公路接S303省道到達場內,對外交通條件較為便利。本次招標將由中標人提供本招標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相關工作內容,包括熔鹽的現(xiàn)場化鹽(含罐體預熱)和擔保等方面工作內容;同時,包含單體鹽在項目現(xiàn)場二次倒運、混合、化鹽、除雜、熔鹽儲罐罐體預熱、灌裝至儲罐、熔鹽升溫等相關作業(yè),化鹽所需的全部設備及燃料由投標人提供。
2.3 工期要求
時間: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5月1日,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體在接到發(fā)包人通知后61天內完成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暫定量10000t)。
2.4 質量要求
青豫直流二期三標段海西基地10萬千瓦光熱工程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質量要求: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設備制造商圖紙、資料以及國內有關電力建設的標準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施工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yōu)良率100%,分部工程優(yōu)良率100%;滿足三峽集團打造“工程建設創(chuàng)優(yōu)、工程技術創(chuàng)新、綠色環(huán)保創(chuàng)效、協(xié)作共贏創(chuàng)建、黨建廉潔創(chuàng)先、經濟民生創(chuàng)利”的精品工程相關要求。滿足青海省“江河源”杯評審要求。
2.5 采購范圍
本次采購為青豫直流二期三標段海西基地10萬千瓦光熱工程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固體鹽由發(fā)包人提供至現(xiàn)場,承包人負責卸車及場內二次倒運,并按照合同要求將固體鹽按照比例混合、破碎、融化和將滿足質量要求的熔融鹽灌裝至項目現(xiàn)場的熔鹽儲罐;
(2) 全部化鹽區(qū)的土建基礎施工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3) 預熱熔鹽儲罐的預熱空氣接口位于熔鹽儲罐頂部靠近中心位置,預熱裝至熔鹽儲罐預熱管口(法蘭處)的管道及與其連接的附屬件均由承包人負責;
(4) 熔鹽儲罐熔鹽進口位于熔鹽儲罐頂部靠近中心位置,化鹽裝置至熔鹽儲罐熔罐體預熱服務(預熱裝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承包人負責);
(5) 所有化鹽設備、裝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承包人負責;
(6) 升溫服務(升溫裝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承包人負責);
(7) 鹽進口(法蘭處)的管道及與其連接的附屬件均由承包人負責;
(8) 投標方成套提供的化鹽設備及裝置的配電柜、控制柜、配電箱的安裝由承包人負責;
(9) 投標方成套提供的化鹽設備及裝置的配電柜、控制柜、配電箱至設備的電纜敷設和接線以及調試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
(10) 投標方成套提供的化鹽設備及裝置控制系統(tǒng)(DCS)的組態(tài)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
(11) 承包人提供合同要求的文件、證書(包含特種設備生產資質或者特種設備需提供檢驗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技術文件(含圖紙、照片等);
(12) 承包人對化鹽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試驗過程中設備本身的質量負責,保證提供的設備完善、優(yōu)質,并能安全地投入運行;
(13) 承包人按合同提供有關服務;
(14) 承包人提供必要的維修設備、試驗設備和儀器儀表;
(15) 參加發(fā)包人組織的其它設備的設計聯(lián)絡會及設計協(xié)調會;
(16) 負責與其它相關設備供貨商設備連接接口等之間的協(xié)調。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企業(yè)要求
響應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必須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并滿足下列資質要求:
(1)響應人資格:響應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建筑工程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電力工程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
(3)最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
(4)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近三年經濟行為沒有受到起訴;
(5)經營狀況良好;近三年內無設備質量事故及客戶投訴。;
3.1.2企業(yè)資產(財務要求):企業(yè)近3年財務狀況無虧損。
3.1.3 企業(yè)主要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建筑或機電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至少擔任過1個熔鹽化鹽工程項目經理的履歷,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本單位近半年來的社保繳納證明。
(2)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2年以上從事化鹽工程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擔任過類似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職務;
(3)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要求:具備有效的建筑系統(tǒng)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4)項目質量管理負責人人員的資格要求:從事2年以上化鹽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經歷,擔任過類似工程項目質量負責人職務;
3.1.4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要求:近3年內具有化鹽工程施工業(yè)績。
3.1.5 企業(yè)資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
(2)響應人在近3年無違法、違紀事件、無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發(fā)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標或其他違法行為廢標的不允許再次參與投標;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3.3 本次采購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審小組對響應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競爭性談判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審小組將否決其投標資格。
4.采購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者,請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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