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公開征集承包商參加青豫直流二期三標段海西基地10萬千瓦光熱工程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施工標段投標。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建設地點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具體位于烏圖美仁鄉(xiāng)光伏光熱園區(qū)。
2.2 工程概況及標段概況
本項目總裝機容量1000MW,規(guī)劃900MW光伏項目,配套100MW光熱項目。100MW光熱項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烏圖美仁太陽能發(fā)電園區(qū)南部,格爾木市以西直線距離約140km處,場址中心坐標為E93°20.475′,N36°48.219′,地勢平坦開闊,總體地勢南高北低,現(xiàn)狀為戈壁荒灘,海拔2900多米,場址西側有沖溝,多為季節(jié)性干溝,由西南向東北展布,土地性質主要為鹽堿地和沙地。場址區(qū)為荒漠化國有未利用地,主要為荒漠沙地。
場址區(qū)干旱少雨,地下水類型主要為孔隙潛水,受大氣降水、雪山融水等補給,地下水主要流向為由南向北,地下水位埋藏較深。場址存在季節(jié)性凍土,凍土凍深線深度為地面以下0.9m。規(guī)劃場址區(qū)主要為自然保留地,不涉及自然保護區(qū)、林業(yè)、壓覆礦,不占生態(tài)紅線等限制建設因素。
場址北側約14km處有S303省道通過,可通過園區(qū)規(guī)劃公路接S303省道到達場內,對外交通條件較為便利。本次招標將由中標人提供本招標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相關工作內容,包括熔鹽的現(xiàn)場化鹽(含罐體預熱)和擔保等方面工作內容;同時,包含單體鹽在項目現(xiàn)場二次倒運、混合、化鹽、除雜、熔鹽儲罐罐體預熱、灌裝至儲罐、熔鹽升溫等相關作業(yè),化鹽所需的全部設備及燃料由投標人提供。
2.3 工期要求
時間: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5月1日,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體在接到發(fā)包人通知后61天內完成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暫定量10000t)。
2.4 質量要求
青豫直流二期三標段海西基地10萬千瓦光熱工程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質量要求: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設備制造商圖紙、資料以及國內有關電力建設的標準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施工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yōu)良率100%,分部工程優(yōu)良率100%;滿足三峽集團打造“工程建設創(chuàng)優(yōu)、工程技術創(chuàng)新、綠色環(huán)保創(chuàng)效、協(xié)作共贏創(chuàng)建、黨建廉潔創(chuàng)先、經濟民生創(chuàng)利”的精品工程相關要求。滿足青海省“江河源”杯評審要求。
2.5 采購范圍
本次采購為青豫直流二期三標段海西基地10萬千瓦光熱工程儲罐預熱、化鹽及升溫工程,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固體鹽由發(fā)包人提供至現(xiàn)場,承包人負責卸車及場內二次倒運,并按照合同要求將固體鹽按照比例混合、破碎、融化和將滿足質量要求的熔融鹽灌裝至項目現(xiàn)場的熔鹽儲罐;
(2) 全部化鹽區(qū)的土建基礎施工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3) 預熱熔鹽儲罐的預熱空氣接口位于熔鹽儲罐頂部靠近中心位置,預熱裝至熔鹽儲罐預熱管口(法蘭處)的管道及與其連接的附屬件均由承包人負責;
(4) 熔鹽儲罐熔鹽進口位于熔鹽儲罐頂部靠近中心位置,化鹽裝置至熔鹽儲罐熔罐體預熱服務(預熱裝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承包人負責);
(5) 所有化鹽設備、裝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承包人負責;
(6) 升溫服務(升溫裝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承包人負責);
(7) 鹽進口(法蘭處)的管道及與其連接的附屬件均由承包人負責;
(8) 投標方成套提供的化鹽設備及裝置的配電柜、控制柜、配電箱的安裝由承包人負責;
(9) 投標方成套提供的化鹽設備及裝置的配電柜、控制柜、配電箱至設備的電纜敷設和接線以及調試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
(10) 投標方成套提供的化鹽設備及裝置控制系統(tǒng)(DCS)的組態(tài)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
(11) 承包人提供合同要求的文件、證書(包含特種設備生產資質或者特種設備需提供檢驗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技術文件(含圖紙、照片等);
(12) 承包人對化鹽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試驗過程中設備本身的質量負責,保證提供的設備完善、優(yōu)質,并能安全地投入運行;
(13) 承包人按合同提供有關服務;
(14) 承包人提供必要的維修設備、試驗設備和儀器儀表;
(15) 參加發(fā)包人組織的其它設備的設計聯(lián)絡會及設計協(xié)調會;
(16) 負責與其它相關設備供貨商設備連接接口等之間的協(xié)調。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企業(yè)要求
響應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必須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并滿足下列資質要求:
(1)響應人資格:響應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建筑工程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電力工程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
(3)最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
(4)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近三年經濟行為沒有受到起訴;
(5)經營狀況良好;近三年內無設備質量事故及客戶投訴。;
3.1.2企業(yè)資產(財務要求):企業(yè)近3年財務狀況無虧損。
3.1.3 企業(yè)主要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建筑或機電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至少擔任過1個熔鹽化鹽工程項目經理的履歷,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本單位近半年來的社保繳納證明。
(2)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2年以上從事化鹽工程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擔任過類似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職務;
(3)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要求:具備有效的建筑系統(tǒng)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4)項目質量管理負責人人員的資格要求:從事2年以上化鹽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經歷,擔任過類似工程項目質量負責人職務;
3.1.4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要求:近3年內具有化鹽工程施工業(yè)績。
3.1.5 企業(yè)資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
(2)響應人在近3年無違法、違紀事件、無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發(fā)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標或其他違法行為廢標的不允許再次參與投標;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3.3 本次采購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審小組對響應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競爭性談判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審小組將否決其投標資格。
4.采購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者,請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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