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
致各投標
”修改為:“
★招標控制價 | & & 招標控制價:26016624.66元(其中設計費招標控制價700053.00元,工程建設費24076112.03元) 其中,總價部分招標控制價:15206922.45元,單價部分招標控制價:8869189.58元。 注:投標總價扉頁應按規(guī)定簽字、蓋章,投標報價實質(zhì)性表格應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費、暫列金額、暫估費用應按招標清單公布的金額填報。(上述要求不適用于總價與單價組合式合同中的單價部分不要求投標人對項目清單的各項費用進行報價的)。 總價與單價組合式合同中的單價部分不要求投標人對項目清單的各項費用進行報價,投標人僅需填報單價部分的投標總價。項目實施過程中按投標總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費、暫列金額和暫估費用等)與招標控制價相應價格的下浮率,對項目清單價格同比下浮并結(jié)合合同約定確定價格。 其他:& & |
”
2、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的“評標辦法前附表”中:“
設計負責人任職資格與類似業(yè)績1、設計負責人任職資格:滿足資格條件得0.5分,具有建筑相關(guān)專業(yè)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得0.5分,此項最高得1分。2、設計負責人業(yè)績:2020年05月01日以來具有1個作為設計負責人或 |
”修改為:“
設計負責人任職資格1、設計負責人任職資格:滿足資格條件得1分,具有建筑相關(guān)專業(yè)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得1分,此項最高得2分。& & |
”
2、招標文件其他內(nèi)容不變,開標時間不變。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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