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yè)光伏項目、鎮(zhèn)寧縣簡嘎、六馬農業(yè)光伏項目集電線路工程預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0-08-2030-01/02)
項目所在地區(qū):貴州省境內
1.招標條件華能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yè)光伏項目、鎮(zhèn)寧縣簡嘎、六馬農業(yè)光伏項目工程集電線路工程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華能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yè)光伏項目、鎮(zhèn)寧縣簡嘎、六馬農業(yè)光伏項目工程集電線路工程為預招標項目。現對華能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yè)光伏項目、鎮(zhèn)寧縣簡嘎、六馬農業(yè)光伏項目工程集電線路工程進行預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
標段1:華能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yè)光伏項目35kV集電線路工程;
標段2:華能貴州鎮(zhèn)寧縣簡嘎、六馬農業(yè)光伏項目35kV集電線路工程;
推薦中標候選人原則: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
2.1標段1華能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yè)光伏項目集電線路工程
2.1.1建設地點:貴州省黔西南州羅甸縣
2.1.2建設工期:開工日期初擬2020年8月30日開工,以項目現場書面下達的開工令為準,完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總工期不超過3個月。
2.1.3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具體以設計文件、發(fā)包人指令為準):
- 承包人負責修建保障工程實施所必要的施工營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溫)、甲供設備及材料堆放場地、材料加工場地、試驗室、施工電源和施工水源等生產及生活臨建設施,承包人負責生產及生活臨建設施、取料場、棄料場、施工便道及其他臨時用地的附著物清理、場地平整壓實、原始地貌恢復、綠化、排污處理;承包人負責施工過程中所有民事協調(對政府、對企業(yè)、對村民、對電網等);施工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必須保證用地的合法性,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承包人承擔。臨時占地和臨建設施施工時發(fā)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費用、青苗補償、附著物補償、措施補償費用、施工費、協調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之中不予單獨計量。
- 集電線路:地埋集電線路的箱變高壓側電纜溝挖填和電纜標示及電纜標樁采購、埋設以及電纜井施工;架空集電線路的桿塔基礎開挖、澆筑,桿塔、導線、金具、光纜、接地材料采購及制作安裝;箱變高壓側至升壓站電纜及光纜敷設(電纜由發(fā)包人采購,電纜附件、光纜、光纜附件等材料由承包人采購,其余均由乙方采購),電纜防火封堵,集電線路及箱變光纜熔接;進站電纜光纜敷設接線(含站內開關柜進線的電纜接頭)、電纜試驗、光纜試驗、調試。集電線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負責征占協調工作,集電線路路徑范圍內所涉及的永久及電纜溝臨時征地(含青苗補償)均由乙方負責實施,均以面積進行計量。
- 承包人負責本工程線路坐標點位復測、放線工作,配合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相關必備的合法手續(xù),完成達標投產、竣工驗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2.2標段2華能貴州鎮(zhèn)寧縣簡嘎、六馬農業(yè)光伏項目35kV集電線路工程
2.2.1建設地點:貴州省安順市鎮(zhèn)寧縣
2.2.2建設工期:開工日期初擬2020年8月30日開工,以項目現場書面下達的開工令為準,完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總工期不超過3個月。
2.2.3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具體以設計文件、發(fā)包人指令為準):
(1)承包人負責修建保障工程實施所必要的施工營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溫)、甲供設備及材料堆放場地、材料加工場地、試驗室、施工電源和施工水源等生產及生活臨建設施,承包人負責生產及生活臨建設施、取料場、棄料場、施工便道及其他臨時用地的附著物清理、場地平整壓實、原始地貌恢復、綠化、排污處理;承包人負責施工過程中所有民事協調(對政府、對企業(yè)、對村民、對電網等);施工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必須保證用地的合法性,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承包人承擔。臨時占地和臨建設施施工時發(fā)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費用、青苗補償、附著物補償、措施補償費用、施工費、協調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之中不予單獨計量。
(2)集電線路:地埋集電線路的箱變高壓側電纜溝挖填和電纜標示及電纜標樁采購、埋設以及電纜井施工;架空集電線路的桿塔基礎開挖、澆筑,桿塔、導線、金具、光纜、接地材料采購及制作安裝;箱變高壓側至升壓站電纜及光纜敷設(電纜由發(fā)包人采購,電纜附件、光纜、光纜附件等材料由承包人采購),電纜防火封堵,集電線路及箱變光纜熔接;進站電纜光纜敷設接線(含站內開關柜進線的電纜接頭)、電纜試驗、光纜試驗、調試。集電線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負責征占協調工作,集電線路路徑范圍內所涉及的永久及電纜溝臨時征地(含青苗補償)均由乙方負責實施,均以面積進行計量。
(3)承包人負責本工程線路坐標點位復測、放線工作,配合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相關必備的合法手續(xù),完成達標投產、竣工驗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應具備承裝(修、試)承裝四級及以上資質。
3.2.3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且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3.2.4投標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2項光伏工程35kV及以上直埋集電線路或架空集電線路業(yè)績。(需提供合同首頁、合同中含工程范圍關鍵頁、合同雙方簽字蓋章頁);
3.2.5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證明材料;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附證明文件。
3.2.6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2020年8月8日09時起至2020年8月11日17時止。
獲取方式:
【電子招標】
4.1購買: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2020年8月8日09時起至2020年8月11日17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可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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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dljc